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切实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此次清洁生产审核以现场审核和资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两家牵头单位邀请了嘉兴市专家组共同参与,分四批对海盐县于城漂染有限公司、浙江金达亚麻有限公司等1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和浙江阿尔法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嘉兴美可泰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主动申请的企业进行了现场审核验收。
在此次清洁生产现场审核工作中,17家企业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371个,其中,无/低费方案304个,中/高费方案数67个;共实施清洁生产方案355个,其中,无/低费方案304个,中/高费方案数51个,共投入资金57520万元。
实施清洁生产方案后,主要污染物产生量削减情况如下:共削减废水产生量368.5吨/年,化学需氧量削减量为191吨/年,氨氮削减量为4吨/年,二氧化硫削减量为267吨/年,减少一般固废产生量为1896吨/年,减少危废产生量为78吨/年。资源能源节约及经济效益情况如下:共节约原水使用量为72.633吨/年,节约用电量为4421万千瓦时/年,节约天然气10万立方米/年,节约蒸汽12.53万吨/年,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为7673万元/年。
检查组在验收过程中,对相关企业的清洁生产工作进行了服务指导,对后期持续性清洁生产工作提出了改进意见建议。
通过清洁生产工作,相关企业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制定并实施了富有成效的节能减排方案,大大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和避免了污染物的产生,为提高我县环境质量水平、助力“三优海盐”高质量建设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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