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嘉兴市税务局获悉,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自6月1日起全市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财产和行为税是我国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共包含11个税种。据了解,本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等10个税种。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增值税、消费税的附加税种,正在开展与增值税、消费税申报表整合试点工作,因此不纳入本次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范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实现多税种‘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嘉兴市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科负责人介绍。
记者注意到,本次合并申报精简了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至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该负责人表示:“需要注意的是,本次合并申报还利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税额自动计算、数据关联比对、申报异常提示等功能,有效避免漏报、错报,确保申报质量,还有利于优惠政策及时落实到位。新的申报表充分利用部门共享数据和其他征管环节数据,可实现已有数据自动预填,大幅减轻纳税人填报负担,降低纳税人申报错误率。”
上述负责人提醒,广大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前需要事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如数据项没有变化,可确认后直接申报;如数据项有变化,则需更正后进行申报,并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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