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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同意 丽水五地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2016年10月05日 14:37:13 来源: 丽水日报 记者 钟根清 通讯员 李卫阳

  浙江在线10月5日讯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批复》,同意新增部分县(市、区、旗)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我市龙泉、遂昌、云和、庆元、景宁榜上有名。

  《批复》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定位,合理调控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内容和边界,保持并提高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财政、投资等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增加相关预算规模,充分调动各地建设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积极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严格实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新纳入的县(市、区、旗)要尽快制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确保在享受财政转移支付等优惠政策的同时,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谋划经济社会发展。

  近年来,我市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持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经济发展并重,以建设生态功能区为目标,完善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为全省筑牢绿色生态屏障,打造丽水“两山”样板,争当“双区”示范,加快形成生产生活生态融合、人口资源环境和谐的新格局。

  我市各地在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中,以加强生态功能区建设,扩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全域建设生态功能区为目标,保护、恢复和提高区域水源涵养、保持水土等重要生态功能,有效维持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使丽水成为国家东部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建设生态城市,积极争当浙皖闽赣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建设主角,把生态休闲旅游产业培育成我市第一战略支柱产业。通过深化“山海协作”工程,加强合作交流,实现互助共赢,促进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协调发展。

标签: 生态;丽水 责任编辑: 冯一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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