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企业、市直社会团体,开展2021年度专利奖励申报的通知来啰!
一、补助对象
市直企业、市直社会团体。(莲都区、开发区属企业及户籍个人不在本通知范围)
二、补助范围
◆专利授权补助: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授权的国内发明及实用新型专利、国外发明专利。
◆专利维持费补助:2019年9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有效期当年满6年的发明专利(即专利申请日在2013年9月17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的有效发明专利)。
◆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补助:在2020年度已备案的专利权质押贷款。
◆企业专利池(累计有效专利数)奖励。
◆知识产权联盟奖励:2019年9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知识产权联盟。
◆企业贯标认证(含省卓越绩效评价)补助:2019年9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贯标认证(含省卓越绩效评价)企业。
◆涉外专利诉讼胜诉补助。2019年9月17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的涉外专利诉讼获得胜诉的企业。
三、截止时间
所有2021年度专利奖励申报请于7月30日前完成提交,逾期不再受理、不予补办。
四、补助标准
按《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标准执行(附件1)。
五、申报方式
(一)专利授权补助和维持费补助通过微信公众号申报。登录手机微信,搜索并关注“丽水市场监管”公众号,通过“在线申报—知识产权申补”注册用户,通过市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提交申报材料。
(二)其他专利奖励请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丽水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处。
六、申报材料
《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操作细则》中明确的申报材料(附件2)及承诺书(附件3)
如有需要请登录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查看详情!
附件:(附件下载请点击“阅读原文”)
1、《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丽委办发〔2019〕52号);
2、《关于印发推进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绿色发展的二十六条意见操作细则的通知》;
3、承诺书;
4、丽水市知识产权奖励及补助申请表。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