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从中央到地方高度关注校外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莲都区教育局两次召开专题部署会,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陈丽飞分别对培训机构和业务科室提出具体要求,他强调:培训机构要强化政治意识,突出党建引领,旗帜鲜明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帮助孩子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强化安全意识,时刻紧绷安全之弦,精细化防范重点领域,常态化落实重要环节;要强化质量意识,为孩子提供高质量的培训内容,注重社会效益达成。业务科室要提升业务能力,学深悟透上级会议文件精神,精准把握相关政策;要提升服务水平,紧盯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做好培训机构审批和业务指导;要提升督查力度,不折不扣落实督查制度,强化交办整改,进一步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以显著治理成效回应群众关切。
根据中共丽水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丽纪办〔2021〕18号)、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的通知》(丽校外培治办〔2021〕1号)文件精神,莲都区教育局组建8个检查组,对标《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八大类26项指标,于6月中旬对全区93家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总体看培训机构都具备开展培训和活动的办学资质,培训活动遵循的价值导向,都设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词及公益广告,无负面报道;消防及安全管理制度较完善;能为师生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有公益广告控烟标识;没有发现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不一致现象;收费项目和标准有公示,没有超过三个月收费期限;无聘用在职教师现象;无与招生入学挂钩行为。但是,在督查中发现57家存在一些问题,莲都区教育局已将有关问题进行通报,责令相关培训机构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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