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竞争力,激发企业活力,根据省、市关于经济稳进提质攻坚行动及惠企纾困工作部署,丽水市水利部门积极贯彻现行标准的80%收取水资源费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的相关政策,按照已收费用“谁执收、谁发起”的原则做好退付工作。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1000余家企业可以享受本次惠企政策红利,今年第一季度减免两费共计533.1万元,其中水土保持补偿费3.05万元,水资源费530.05万元。
此外,市水利局统筹推进全市节水标杆创建工作,2022年20家获得省级节水企业称号的公司,可享受水资源费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按64%收取的政策;2022年全市18家获得省级节水标杆企业称号或国家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称号的公司,可享受水资源费在此现行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按40%收取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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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水资源费;节水;标杆企业责任编辑:杨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