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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时10分钟就加收1元 消费者质疑智能收件箱收费合理性
2016年09月29日 09:06:32 来源: 中国宁波网 东南商报记者 朱锦华

  浙江在线9月29日讯 近来,小区里的智能收件箱悄然多了起来。快递员将包裹放入收件箱,收件人收到短信后,凭密码或者二维码就可以取件,确实挺方便的。

  不过最近家住江东的小张因为临时有急事,没能24小时内将存放在智能收件箱里的快件取走,被要求收费一元钱。他有点想不通:本来应该是送货上门的服务,如今未经收件人同意快递员就直接将快件投递到自提柜,还要求支付超时费,是否合理合法?

  上周日,小张收到一条这样的短信:“【速递易】请凭××取货码到××地址取快件,免费存放24小时。快递详情见××网页”。物流信息显示。他的快件已被xx地址速递易自提柜代收。

  小张当天临时有点事没能及时赶回家,等他第二天到家的时候,才想起有个包裹没有取。他连忙赶到小区楼下的收件箱旁,输入取货码,电子屏幕显示快件存放超过24小时,需要付费1元。他看了看手表,距离最晚取件时间不过超过了10分钟。但是为了顺利取到件,他只能乖乖付款。

  记者致电速递易客服热线咨询,工作人员表示,为了提高箱子周转率,速递易提供24小时免费存放时间(成都、重庆二地为48小时),如果超过时间,确实需要支付公共资源占用费1元。“具体情况还是以收到的短信为准。”

  记者了解到,目前并不是所有的智能收件箱都需要收取超时费。记者联系了丰巢的客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快件没有及时领取,在超过72小时后,快递员会重新投递到收件箱,并将新的取件码发送到取件人手机上。或者快递员将快件取出,直接送到消费者手上。

  -消保委

  消费者可以拒绝付款

  到底这项收费合理吗?记者咨询了宁波市消保委副秘书长周丽娟。

  周丽娟说,“自提柜服务确实为快递员节省很多时间成本,降低送达的难度,但方便快递员的同时可能也会相应增加收件人的不便。”

  国家邮政局在2015年通过了《智能快件箱投递服务管理规定(暂行)》,为规范快件自助服务市场提供了依据,其中第七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在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前,应当征得收件人明示同意。由此可见,快递员未经收件人的明示同意是不能将快件投递至智能快件箱(自提柜)。

  周丽娟表示,若快递员强行要求收件人到自提柜取件,收件人可到相关购物平台进行物流投诉,如淘宝网站有专门的物流投诉渠道,亦可向所属快递公司投诉。消费者也可以拒收自提箱中的快件,因此产生的超时付费可以拒付。

  “另外,相关部门对于自提柜超时的收费标准暂无相关价格指导,快件自取的超时收费由谁承担,取件时快件破损由谁负责等等,这些都是自提柜服务亟须规范的方面。”周丽娟说。

标签: 智能;收件箱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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