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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综合行政执法局首批执法权定了!新增两项职权
2017年10月09日 15:50:27 来源: 甬派

  挂牌成立一个多月后,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批纳入的行政执法权,上月底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记者发现,首批纳入的行政执法职权,在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称“城市管理局”)原有基础上,增加人防(民防)、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2个领域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

  去年8月11日,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更名而来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作为本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市城管执法支队同时更名为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挂牌当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李谦就表示,从城市管理局到综合行政执法局,不仅仅是单位称谓的更换,更是工作职责的增强,范围的扩大,意味着使命更重、责任更大、任务更广。

  市政府前不久发布的"关于第一批纳入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职权的通告"显示,第一批纳入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13项,涉及市容和环卫管理、市政公用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市绿化管理、侵占城市人行道等内容。

  具体来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职责(市区区域)是:

  (一)依照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二)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乡规划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由乡镇人民政府行使的行政处罚权除外);

  (三)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绿化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四)依照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五)依照环境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公安机关职权除外)和娱乐、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及露天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六)依照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城市道路、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七)依照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侵占城市人行道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依照河道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内对违反河道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九)依照建设工程质量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依照工程建设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招投标管理除外);

  (十一)依照停车场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停车场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二)依照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人防工程、人防设施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十三)依照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对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管理规定的部分行为实施行政处罚(仅划转发改部门职权)。

  按规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职权划转实施后,市人防办(民防局)、市发改委不再行使已划转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的行政强制权;上述行政执法职责划转前已经立案但未结案的案件,由原行政管理部门继续履行;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已经立案但尚未作出处罚决定的案件,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先前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调查取得的证据材料依法有效。

  记者 成良田 黄金

标签: 行政执法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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