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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幸福被谁撞了腰 宁波八旬老汉为争“恋爱权”告了儿子
2018年02月07日 08:20:06 来源: 浙江老年报

  儿子反对老子谈恋爱。最近,宁波镇海区80岁的李大爷因为这个原因把两个儿子给告了。

  “好不容易找到有缘人,儿子不但不支持,还把我的户口簿、房产证都没收。”李大爷一边说一边叹气。事实上,从一开始李大爷找到街道调解委员会,到后来把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这场纠纷长达两年之久。

  李大爷说,无论如何,他要给自己后半辈子的幸福做一次主。

  黄昏恋遭“当头棒”

  早年间,李大爷的妻子离世,他一直没有再找伴。后来,两个儿子长大成人,随后各自成家,李大爷就独自一人住在原来的房子里。

  一个人吃饭,一个人买菜,很多时候,李大爷能整整几天说不上一句话。这种孤寂的感觉,随着年龄的增大,李大爷的感受越来越深。3年前,李大爷经人介绍认识了67岁的王阿姨。

  “我的想法很简单,就是想有个人说说话,一起伴伴老。”李大爷说,见到王阿姨后,他第一印象还是不错的,介绍给家里人,一开始两个儿子也接受了。

  不久后,李大爷的大儿子打来电话,让老爷子赶紧断了和王阿姨的联系。为什么那么突然?事情是这样的:李大爷儿子有回办事经过当地法院,发现法院滚动屏上的“老赖”名单,赫然出现王阿姨的名字。回去一商量,俩儿子断定,王阿姨找上老爷子肯定另有所图。

  李大爷面对质问,承认王阿姨确实向自己借了两万元钱,但是她主动提出要打借条。这个说法更让两个儿子确定了想法,不由李大爷解释,直接拿走了他的户口簿、房产证,还列出“五不准”:1.日常开支每月不准超过2000元;2.不准与王阿姨继续交往;3.不准购买保健品;4.不准旅游;5.不准在外过夜。

  儿子给老子立规矩,父子间彻底闹僵。

  老子告了儿子

  那段和儿子火药味四溅的日子里,李大爷不小心摔断了腿,王阿姨的悉心照顾让李大爷更坚定了要和她在一起的决心。

  去年,李大爷找到了街道调解委员会,“他们没权利干涉我的婚姻,更加没权利支配我的财产。”

  “她明显就看上了老头子的钱。”两个儿子的态度也很坚决,“我们肯定不会同意他们在一起。”

  李大爷决定“维权”到底。2017年初,李大爷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法庭。考虑到这是典型的“家务事”,法院还是建议适合庭前调解。镇海区司法局的工作人员接手后,又有了新一轮的调解。

  “你们的做法已经违法了。”调解一开始,调解员就对李大爷的两个儿子开门见山,“法律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都不得干涉。并且他们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

  同时,调解员又了解到王阿姨的债务问题属三方债务,向李大爷借的钱也是临时周转。最后,在调解员和法官的建议下,李大爷决定将自己已故妻子的财产依照法律进行分配,两个儿子也归还了李大爷的户口簿、房产证等。

  现在,李大爷的生活又恢复了平静。

  调解员有话说

  平时调解中,调解员也经常会碰到老人“黄昏恋”遭遇子女反对的家庭纠纷。

  “和年轻人一样,老人也依法享有人身自由和婚姻自主权。”调解员说,这是处理类似案件的关键,像李大爷这起案子,子女粗暴干涉老人婚恋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李大爷的基本权益,也伤了李大爷的心,伤了原本和睦的父子情。

  “如果单身老人能找到合适的老伴共度晚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调解员说,社会、子女应该对“黄昏恋”多一些宽容和理解,让老人们也能去追求自己想要的幸福。

  从实际情况来看,“黄昏恋”经常还会伴随着财产纠纷。有老人之间的,也有案例中这样子女关于父母财产处置问题的纠纷。

  调解员建议,为了防范风险,更为了保护老人的合法利益,子女可提醒、建议老人与“新老伴”就同居期间或再婚期间的财产进行约定,或者通过财产公证等法律手段加以解决。“黄昏恋”双方可事先通过协商约定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情况。

标签: 大爷;儿子;幸福;黄昏恋 责任编辑: 洪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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