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宁波网讯(记者 王岚 通讯员 张路)今天,市城管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传来消息说,《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2018-2022年)》已由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明确了从今年起至2020年的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指出我市将通过实施源头减量专项行动、回收利用专项行动、制度创制专项行动、收运处置能力提升专项行动等七大行动,八类设施建设、出台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实现生活垃圾治理攻坚战“一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五年全面决胜”。
根据方案,首先,到今年底,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5%以上(奉化区达到65%以上),各县(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5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到50%以上,分类基础设施建设取得实质性突破;新增省级高标准示范小区28个、示范村28个;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总量增长率控制在3%之内,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5%以上,城镇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第二步:“三年大变样”。到2020年,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各县(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80%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行政村覆盖面达到80%以上,分类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市城乡生活垃圾总量“零增长”,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三步:“五年全面决胜”。到2022年,我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基本覆盖,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匹配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运行管理体系、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00%。
未来五年,我市将集中精力构建“体系完整、布局合理、技术先进、环保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体系,推行生活垃圾收运一体化,积极落实包括焚烧处理、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应急填埋、生活垃圾应急贮存、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装修垃圾中转分拣或利用、渣土泥浆陆上消纳、粪便处理在内的“八类”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的“零填埋”。
五年内,我市还将出台差别化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以“污染者付费”为原则,运用经济手段作为杠杆,激发市民、企业及其他排放主体主动减量和分类。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解释:“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将成为主流趋势,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相关收费机制进行研究,未来将根据不同家庭、不同企业和商家产生垃圾的种类、数量支付金额不等的处理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部门还透露,新《方案》中明确各区县(市)要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民意反映监督平台,开通类似区长热线的投诉监督电话、在官方微博微信上开辟聚焦曝光栏目、属地主管部门官网设立民情民意留言箱等方式,全面畅通生活垃圾分类监督渠道。届时,市民朋友可以通过投诉热线、监督平台直接反映日常生活中发现的混收混运等负面现象,切实参与到垃圾分类的社会治理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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