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宁波 正文
“天价停车费”报道引发热议 多数网友认为这样收费不合理
2018年04月13日 08:12:08 来源: 中国宁波网-现代金报 记者 徐晨冰

东方湾邸小区门口,业主被逼把车停在马路两旁。

  前天,媒体报道了鄞州锦悦湾花苑小区,开发商收取每年12000元的“天价停车费”,以此倒逼业主购买车位的事情。

  “我们小区也是如此。”“开发商倒逼业主买车位的花样可多了。”“这就是一种变相的强买强卖。”……报道见报后,立即成了市民热议话题,众多网友对此事发表了看法,还有的提出了一些建议。

  网友互动

  有的称这是变相强买强卖

  有的说不违规就只能接受

  前天报道中,媒体邀请广大网友共同参与,来探讨“天价停车费”是否合理的问题。短短一天时间内,该报道就收获阅读量4000多,并有众多网友发表了看法。

  多数网友认为“天价停车费”不合理,而用“天价停车费”倒逼车主买车位更是一种变相的强买强卖。

  网友“@豆芽先森”认为,“天价停车费”一事,虽然看是你情我愿的买卖,实则是一种强迫行为。

  与“@豆芽先森”持相同观点的还有网友“@LWH”。他认为,市场定价在法律层面没错,但车位租金应在出售房子之前公示,价格也应到物价部门备案,物价部门应公正核价,不然车位就易成为矛盾集中点,开发商、物业会以各种形式高价卖(租)车位。

  而网友“@补水”更是认为开发商在曲解法律规定,他表示,物价局所说的由市场调节决定价格,并不是由开发商决定价格,市场由买卖双方构成,调节由物价部门负责!

  不过,也有少部分网友并不反对开发商的做法。

  有网友称,开发商所定的车位价格并不贵,业主要是不愿意付租金停车,那就直接买车位好了。

  还有网友表示,既然法律上认定开发商不违规,那么业主就只能接受。

  随机调查

  多数受访市民觉得不合理

  但最后还是会买车位

  昨日,记者还随机调查了10位市民,询问他们如何看待“天价停车费”,如果遇到开发商用“天价停车费”倒逼业主买车位时,是会选择继续租车位还是购买车位。

  其中,有8名市民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不合理,但自己最后还是会买车位。家住鄞州钱湖北路的张先生就是其中一位。

  “不买不行啊,开发商非常强势,小小业主根本不是对手。”张先生介绍,前几年,他在小区里租用了开发商的产权车位,当时实行的是“市场指导价”,但是开发商年年按照指导价的上限,收取租金,必须是一年一交。而且只要指导价格一涨,开发商立马发通知涨价,一点也不允许商量。

  无奈之下,烦不胜烦的张先生最后出资7万元,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产权车位。

  与张先生相比,董先生却没有选择购买车位,而是“冒险”将车停在了马路边。

  董先生告诉记者,他住在鄞州区东方湾邸小区,晚上停车特别贵,从下午5点开始,每小时停车费就是5元钱,24小时内30元封顶。董先生算了一笔账,每月停车费要用掉900元。

  记者随后走访了东方湾邸小区。来到小区时还是上午,小区门口双向四车道的马路上,停满了大大小小的车辆,而车辆上方的电线杆上方还挂着道路禁停标志。

  “我们也知道停在马路上不但危险还违规,但这没办法,小区内停车实在是吃不消。”董先生无奈地说,最后,胳膊拧不过大腿,业主“打游击”不成,就只得去买车位。

  物业叫苦

  其实开发商也是业主

  对方提出涨价我们没法反对

  对于“天价停车费”,有部分市民和网友认为,每次“天价停车费”都是由物业通知和收取,他们怀疑,物业从中也分得一杯羹,因此常与物业工作人员发生纠纷。

  这些网友和市民的看法,让曾经做过物业的陈先生感到很委屈。

  “开发商在小区内拥有大量的产权车位,理论上是有涨价的权利。”陈先生说,其实开发商也是业主,业主提出涨价要求,物业根本不能进行反对。

  陈先生说他之前做物业时,平日里有一项工作就是推销车位。“要是没有‘市场调节价’这一规定,很少能够推销出去。”陈先生向记者说出了原因,早些年,出租车位都在指导价范围内,性价比较高,业主也愿意租,当然不愿意买。因此,开发商很着急,这不是他们愿意看到的。

  “每月为了这么点租金,开发商不但要常设办事处,还要给物业人员和办事处人员发工资,成本会高出很多。”陈先生说,即便没有“市场调节价”,开发商也会有其他办法倒逼业主买车位,其中“只售不租”的方式是他们常用的方法,“业主届时一点办法都没有。”

  “现在有了‘市场调节价’,开发商一下子有了名正言顺的办法倒逼业主买车位,车位存量一下子就少了很多。”陈先生说。

  业内分析

  开发商头上的“紧箍咒”没了

  业主就成了“接盘侠”

  对于“天价停车费”的存在,记者咨询了业内人士杨先生。

  杨先生告诉记者,从目前来看,“市场调节价”已经成为开发商实现套现的工具,“不可能不利用这个机会。”

  在杨先生看来,一个小区里,拥有最多产权车位的业主就是开发商,如果仅将车位租给业主,每年几千元的租金还不及银行利息来得多,还导致车位积压,资金短缺,从而引起资金流紧张。

  “一旦实行‘市场调节价’,等于取消了开发商头上的‘紧箍咒’,‘倒逼’手段也因此变成了合法的。”杨先生表示,如此一来,开发商卖出车位越多,身上的资金压力转嫁越多,而众业主就成了开发商的“接盘侠”。

  因此,杨先生建议,物价部门应该在适当时候出手对停车费实行监管,防止过快过猛地上涨。


标签: 停车费;收费;监管 责任编辑: 冯一伦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