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的夏肖成
人物名片:夏肖成,男,1973年11月出生。1994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2005年8月从象山县人民法院调入中共象山县纪委,2016年12月起任中共象山县纪委常委。2017年9月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2005年8月,夏肖成从象山法院的一线审判岗位调入纪委案件审理室。此后,他在执纪审理的岗位上一呆就是11年。
在同事眼中,“耐心好学”是他的标签。
有人曾问他,每天重复着与党纪条规打交道、单调又枯燥的工作,不嫌烦吗?他笑呵呵地说:“不烦。”
在他的办公桌上,有两本破旧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打开这两本册子,满眼是下划线和旁边的注释。每一次出台新的规则制度,他总是主动与人探讨解读。
在同事眼中,他更是一身“硬”气。
3000多个日子里,他处理了近千件党纪政纪案件,天天不厌其烦地审阅案卷、进行审理谈话、书写审理报告等等。在处理近千件党纪政纪案件过程中,与他打过交道的人无不竖起大拇指赞他“硬”。
在一起农村党支部书记违反廉洁纪律的案件里,有同事建议给予这名党支部书记开除党籍处分,但是夏肖成认为该党支部书记的行为虽构成违纪,但尚不至于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他的据理力争下,最后该党支部书记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该党支部书记为了表示感谢提了两条烟、两瓶酒去他家时,他却严肃地说:“对你的处理决定不是我个人主观意志所能左右的,更不是烟酒所能左右的,我只是根据相关规定做了我应该做的事情,请你不要侮辱党纪的严肃性、公正性。”
在同事眼中,有时候他又有点“轴”,甚至有些“不近人情”。
在处理某乡镇两名农村干部违规发放补贴案件时,案件调查人认为对于农村党员干部轻处分,对村干部影响不大,案件质量要求可以马虎些。为了贪图方便,该调查人把相关笔录与证人笔录复制粘贴,内容相似度有点高。看到这样的案件材料后,他大发雷霆,坚决要求调查人推倒重来、重新制作。
正是对组织、法纪、责任的敬畏,促使他坚守底线,做到了“执纪者必先要做遵守纪律的标杆”。
在纪检监察战线上奋战了十二年,身边的同志换了一茬又一茬,他仍然默默地奉献着。在平凡的纪检监察岗位上,他始终坚持一个党员的信仰,用忠诚、干净、担当,诠释了一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用他的话说“做党的忠诚卫士,人民群众的贴心人,我无怨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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