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日常生活中,缴纳电费是一件稀松平常的小事,但这却是租住在镇海某小区小王心里的一件烦心事。7月电费380元,8月电费397元,9月电费145元,而邻居每月电费不足百元。为何每月电费这么多,难道有人在偷电?近日,小王从别人家的电费单上找到了答案。
房客缴纳电费高达0.8元/度
“前几日下班,我无意间在楼下的报箱里,看到别人家的电费单,上面写的电费是0.538元/度,而我房东每个月收取的电费是0.8元/度,房东私加电价,怪不得我每月电费支出都这么多。”之后,小王又特意去供电营业厅详细询问了电价,目前浙江省执行的是阶梯电价,年用电量低于2760度属于第一阶梯,电价是0.538元/度,高峰电价为0.568元/度,低谷电价则只有0.288元/度;只有当用电量超过4800度达到第三阶梯时,电费才会达到0.838元/度。“我每天早出晚归,大多数用电是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8点的低谷时间段。虽然房子是和别人合租的,但两户人一年的用电量也不会超过第三阶梯,公共区域也只有一盏节能灯,房东收我0.8元/度太不合理。”小王有些愤愤不平。
房东同意明年恢复市场电价
小王找到房东,协商私加电价的事情,没想到,房东拿出合同与其对质,合同上清清楚楚写着电费单价为0.8元/度,这令小王哑口无言。“是我太大意了,也没什么生活经验,当初签订合同的时候没有发现房东加了电价,而他也没有跟我说明。”小王说。为此,记者联系到了这位房东。“电价确实高于市场价,但这也不是我一家这么做,很多做出租房生意的人都会向租客加收水电费,我收的还算比较合理,有些人电价要收1元/度。”房东坦言,加收水电费是行内的潜规则,因为有些房子里面租住着好几户人家,总用电量会超过第三阶梯电价,所以会私自提高电价,房东稳赚不亏。鉴于小王的实际用电情况,房东表示,今年电价按照合同执行,明年开始按照市场电价执行,不再私自加收电费。
消费者可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据了解,根据我国《电力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租客可以拒绝交纳高于市场电价的部分,如果房东确实强迫租客交纳,租客可让房东出具收据或保留相关转账记录,然后向物价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依法处理。”镇海供电局相关负责人建议,租客在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要擦亮眼睛,防止房东私加电价,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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