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人员在清理街头乱停放的共享单车。
据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昨天发布的信息,该局庄市中队对多家共享单车企业开出罚单,处罚未经许可擅自在城市公共区域放置共享单车、超出划定区域停放、未经许可擅自占用人行道及盲道等行为。日前,首家接受处罚的共享单车企业已缴纳2万元罚款。
“共享单车的初衷是便利人们出行,但爆发式的投放和停放管理的欠缺让便捷的共享单车带来了新的城市管理难题。”庄市中队副指导员斯浩辉说,庄市街道区域内的高教园区周边长期存在大量共享单车,企业将学生群体作为主要市场,不断进行投放。
记者了解到,自去年以来,镇海区统一实施了非机动车划线工作,在全区划定了800多个点位,总停车位可满足超过2万辆非机动车停放。仅庄市区域就有超过1000辆非机动车停车位,但仍不能满足停放需求。
近期,庄市中队再次针对辖区内共享单车进行专项整治,约谈三家相关共享单车企业,强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在城市公共区域放置共享单车。在9月至11月期间,相继通知OFO(小黄车)、青桔、Hellobike(哈啰单车)等企业接受进一步调查。
城管部门经调查核实,确认涉事企业均存在管理缺失现象。为此,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涉事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
据介绍,从今年9月1日起,市交通委、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管局)、市公安局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共享单车专项整治行动。目前,城管部门已暂扣各种违规共享单车数万辆。下一步,我市各级城管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共享单车企业违规停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从源头上遏制共享单车乱象,确保市民正常通行和市容环境不受影响。城管部门倡导市民文明用车,在规定区域租还停放车辆,不要恶意损坏、丢弃车辆。(宁波晚报 记者边城雨 通讯员王喆袁晓君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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