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王先生在海曙某楼盘购买了一套2017年年底交付的精装修房,自新房交付这一年多来,他一直都在维权,新房有关装修维修问题联系了房地产开发商近百次,已修修补补了71项,双方多次发生争议。4月初,海曙区消费法庭受理该起纠纷,消费者王先生、房地产开发商、双方律师等都参与此事调解,最终在法官与消保委的耐心调解下,该起纠纷得以解决。
2017年12月23日,王先生拿到了新房钥匙,在交房时他就发现这套精装修新房有诸多问题,如:地面大理石等存在碎裂、色差、交错不齐、明显划痕等现象;大门有撞痕和破损;衣帽间等柜面有凹凸不平的破损;多处吊顶有较长裂缝……王先生一家早已选定新房家具,原本计划赶在来年春节前乔迁新居。没想到精装修的新房从交付起就一直在修修补补,搬家计划全被打乱。直至2018年10月,大理石地面才全部更换完工,满足入住基本条件,但相比原计划推迟了近9个月时间。为此,王先生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赔偿推迟9个月入住所造成的各项损失,包括原房屋本可出租获利的9个月房租费与已付的一年物业费及能源费,共计约4万元。
对此,房地产开发商并不认可,他们认为根据合同约定交付已满足居住功能的精装修房屋,并承担房屋的保修责任,他们一直在积极处理业主房屋的维修问题,因业主对客厅的两块大理石更换石材不满意,在选材上耽搁了较长维修时间,但并不影响整体房屋的使用。
消费法庭调解人员仔细查看了双方购房合同、消费者提供房屋装修问题的照片,以及根据前期消保委调查调解的材料,梳理研判双方争议焦点。调解人员认为房地产开发商在装修瑕疵的保修上确实存在服务不是很到位的问题,与消费者的期望值有一定差距,特别是大理石更换这类维修,维修过程确实会影响居住功能,因双方在前期的沟通上存在问题,造成双方矛盾激化,维修时间拖延较长,因此扩大了业主的一些损失。最终在法官与消保委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房地产开发商与王先生就补偿数额达成一致,房地产开发商对因维修给消费者带来的实际损失补偿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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