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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全城动员打一场垃圾分类“人民战争”
2019年06月04日 08:33:07 来源: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记者 王岚 通讯员 范奕齐 邱优波

  中国宁波网6月4日讯(记者 王岚 通讯员 范奕齐 邱优波)垃圾分类是民生关键小事,也是绿色发展大事。如今,宁波的垃圾分类革命已经有法可依:《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于今年市两会期间获高票通过,近日又获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将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作为基本分类标准,对基层集中反映的大件垃圾、装修垃圾、绿化垃圾的分类投放作了具体规定。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罚款。

  记者在采访时发现,目前宁波各地各部门结合基层实际,在推动垃圾分类和垃圾源头减量上想了很多招数,大力营造“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的浓厚氛围。

  白峰街道的厨余垃圾处理点。其中由集装箱改造的房间内饲养着黑水虻,水泥房里是机器成肥机工作间。

  撤桶并点,增强垃圾分类意识

  周六傍晚,海曙西河小区住户张女士手上拎了满满几袋垃圾。“来,让我看看分得对不对。”刚到垃圾房门口,垃圾分类督导员刘珍就已经主动伸手接过张女士手中的垃圾袋检查起来。

  “两个厨余垃圾袋,一袋饭后剩余,一袋花草枯枝,分类基本正确;可回收垃圾分得还不够正确,你看这些快递包装盒和袋子都是不可回收的,要挑出来。”说着,刘珍也不忘对张女士进行表扬:“你分类越分越好了。”

  在西河小区,几乎家家户户认识刘珍。身为物业保洁人员的她,同时也是小区专职垃圾分类督导员。每天上午6时30分至8时30分,傍晚6时30分至8时30分,她都风雨无阻出现在小区垃圾房边,监督指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

  “以前觉得垃圾分类麻烦又没人监督,就没认真执行。现在垃圾集中投放,有认真的刘阿姨现场指导,我也不好意思不分啦。”张女士坦言,小区垃圾桶减少一度令她很不适应,但社区很有耐心,不断进行宣传,接着看到小区确实变干净、变漂亮了,大家也就慢慢接受并习惯了垃圾分类。

  海曙区鼓楼街道西河小区建造于1997年,居民420户,小区楼道32个,原有桶位28个。“从28个到1个,投放点的撤减过程就像是一次‘革命’。”孝闻社区党委书记王蓉蓉回忆,社区前后努力了有大半年,整个行动分地毯式宣传、投放合并2个点位运行,最终将新建垃圾房作为唯一点位收垃圾三阶段推进。“如今,居民们把垃圾分类后,再送到垃圾房统一投放。如果分得不正确,有保洁工进行二次分拣,确保出小区垃圾分类质量保持在较高水平。”

  “从增设垃圾桶到减少垃圾桶,这一增一减代表的是宁波对生活垃圾分类要求的提高。”市垃圾分类办相关人员介绍,以前为了增强居民分类意识,全市普遍开展了垃圾桶“变一为二”工作,垃圾分类知识普及后,提高分类质量成为新的努力目标,但如果在每个垃圾投放点派人督导显然不现实,“并点”又成为一种选择。从先行先试的多个社区看,“撤桶并点”对强化垃圾分类意识,提高源头分类质量效果显著。

  据了解,海曙区于4月中旬下发关于开展居住小区“撤桶并点”百日攻坚行动的通知,量化设桶指标,如要求对垃圾桶点位过于分散小区,原则上按照每300户设置一个点位进行“撤桶并点”,点位设置尽量少,每100户最多设置一个投放点位;垃圾房与投放点位并存的小区,原则上撤掉所有投放点,只保留垃圾房点位;总户数少于100户的小区,至多设置一个四色垃圾桶投放点位等。管理上,行动有计划有目标,实行对账销号,并要求在7月20日前全面完成所有小区的“撤桶并点”任务。

  海曙区老城区8个街道加石碶街道180多个小区参与本次行动,目前完成量已过半,很多社区环境面貌进一步改善,垃圾分类质量提升。

西河小区垃圾分类督导员刘珍指导居民垃圾分类。

  党员垂范,一个人带动一群人

  听说过坚持体育锻炼要打卡,但听说过垃圾分类要打卡吗?江北区就在党员干部中发起了一场“21天分类打卡”活动,通过“21天效应”,帮助党员干部及其家庭率先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

  为使党员干部带头做到垃圾分类知晓准确率100%、投放准确率100%、党员家庭参与率100%,江北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党员先锋示范”助推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就专门帮助培养垃圾分类习惯作出规定,要求各基层党支部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开展21天分类打卡活动,通过建立支部微信群、QQ群等方式,每日以图片形式将家中厨余垃圾分类情况上传到打卡群,自我亮绩,支部评比。

  江北区住建局是较早开始21天打卡活动的单位,党总支副书记吴越花告诉记者,局党总支下辖6个支部,每个支部都建立一个微信群,专人督促天天跟踪评价党员“晒”家庭垃圾分类。

  她打开一个有27人的“局第二支部”微信群,记者看到,满屏都是组员日常打卡晒出的垃圾桶照,随着页面上翻,文字开始多了起来,仔细看都是分类小知识。“刚打卡时垃圾分错的不少,我们联络员发现后就会及时发送正确分类知识。一段时间坚持下来,现在大家垃圾分类越来越自觉,分类的质量也明显提升。”吴越花说。

  鄞州区今年进一步完善了机关党员干部垃圾分类承诺评价机制,启动签订新一轮《机关党员干部垃圾分类承诺书》,已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2801份;建立了社区垃圾分类微信群204个,机关支部垃圾分类微信群215个,在单位支部群和社区群参与家庭厨余垃圾图片发送的党员分别有2494名和2088人。当前,党员垃圾分类的示范带动效应逐步体现,从上传的厨余垃圾图片来看,党员家庭的分类质量明显提高。

  “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质量,尤其是厨余垃圾分类质量,直接影响到后续环节。”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中心相关人士介绍,自2013年与世界银行合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项目后,宁波“分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体系日趋完善。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已有12个,其中焚烧厂5个(中心城区3个)、填埋场3个、餐厨(厨余)厂3个、有害垃圾处理厂1个,总设计处置能力1.16万吨/日,6个大型分类转运站也已相继建成并投入试运行,新改建小区垃圾房800多个,改造投放点位1万多个,投入近500辆分类收运车辆打造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宁波已成为全国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最完备的城市之一。

阳光堆肥房屋顶有三个进料口。

  技术加持,农村厨余垃圾变宝

  农村是生活垃圾分类推广新战场。事实上,农村居民将可回收垃圾回收、有机垃圾堆肥或者饲养家禽等体现资源回收利用的理念古已有之。现今,在科技推动下,农村垃圾分类进一步走上就地减量、资源循环利用之路。

  北仑区柴桥街道河头村,在周边都是农地的较空旷区,新建起一幢带玻璃斜顶的小平房。村党支部书记石志德介绍,这是由浙大专业团队设计并提供技术支持的阳光堆肥房,主要用来就地处理有机垃圾。

  通过一条斜坡直通阳光堆肥房屋顶,是3个垃圾进料口。每天,专业保洁人员都会将从农民家门口收来的厨余垃圾倒入进料口。“堆肥房内有喷淋、排水、补气、排气、过滤等配套系统,既促进垃圾发酵又防治二次污染。”北仑区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人员告诉记者,柴桥是花木之乡,农户种植花木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易腐的树枝树叶等,也可放入堆肥房内发酵。“有机垃圾掺入微生物降解菌剂,经过发酵,一般45天至60天就能转化为有机肥料就地回用了。”

  北仑区白峰镇餐厨垃圾处理则采用了“机器+生物”的双重处理模式。一台成肥机器,通过三四小时的运行,可以将“吃”进的厨余垃圾直接变成有机肥“吐”出来。鉴于机器处理能力有限,成千上万条黑水虻也被请来一起“工作”,将来不及成肥但已经去除杂质、脱水脱油并由机器破碎的厨余垃圾以惊人的速度吃掉。

  “黑水虻成长极快,一天内能吃掉与自身体重相仿的餐厨垃圾。一般16天后,黑水虻即可从米粒大的幼虫长成为500多克重的成虫。”白峰有机垃圾生态处理中心站长金磊说,黑水虻的粪便及其自身都是高营养物质,此时正好将其一并处理成肥料或者饲料再次进入生态链。

  如今,白峰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学校、餐馆和部分村庄的厨余垃圾均运到该中心作集中处理。该区农办一负责人表示,目前各街道根据区域内人口组成、垃圾日产生量、垃圾成分等实际,选择了适合各自的厨余垃圾处置方案。

  做好垃圾分类,重在习惯养成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到节约使用资源,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作为一种新时尚,垃圾分类正在逐渐地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群众参与到这场垃圾革命之中。

  从以前的“嫌麻烦”,到现在的“习惯了垃圾分类”,张女士的变化,正好说明了做好垃圾分类的关键:习惯养成。

  垃圾分类是一件造福于子孙后代势在必行的事,迟做不如早做,被动做不如主动做。要做好这项工作,必须培养垃圾分类的意识,强化习惯的养成。而好习惯的养成并不是一朝一夕,需要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一方面我们要不遗余力地做好宣传引导,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另一方面进一步落实责任,开展有效的监督,包括主管部门的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监督、社区监督、家庭成员之间的监督,主管部门对不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劝导甚至处罚,倒逼每个人养成习惯。

  “让更多人行动起来,培养垃圾分类的好习惯,全社会人人动手,一起来为改善生活环境作努力。”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发出了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行动倡议。我们要齐心协力,使这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坚持下去并越做越好。(李国民)

  垃圾分类迎来有法可依

  自2018年以来,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宁波开始对生活垃圾混收混运、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管理责任人未履行投放管理责任等违法行为采取更强有力的措施。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今年前4个月已对30余家单位或个人开出罚单,累计罚款1.2万多元。

  《宁波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正式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分类执法。《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分类定点投放生活垃圾,个人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视情节严重,处二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单位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另据了解,今年宁波将在6月底前全面建立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收运单位按照分类收集、分类运输、日产日清的原则和适度超前的要求,配齐配足专业机械化作业车辆。建立健全定时、定点、定线的收运体系。其中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可回收物通过市场化进行灵活交易,有害垃圾在每月21日有害垃圾收集日的基础上进行收集并同时根据收集量联系危废处置企业清运,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 (王岚 范奕齐)

标签: 垃圾分类;生活垃圾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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