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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年老体弱,这个村干部却不肯赡养
2018年09月13日 15:16:23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通讯员 汪伟国 朱丽 记者 龚诚良

  近日,开化县马金镇某村村干部李某,因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而被评定为“黄色”村干部后,主动承认错误,并履行了本应承担的赡养老母亲的义务。

  这件事,还得从2017年年初说起。李某的母亲张老太生育有4个儿子,但儿子们长大成家后,对老母亲的赡养却不那么尽心。2017年年初,年老体弱的张老太又得了一场大病,花去不少医药费,很需要有人照顾,可4个儿子依旧互相推诿,都不肯主动赡养她。

  一怒之下,张老太将4个儿子告上了法庭。开化县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要求张老太的4个儿子每年定期给付张老太生活费,并分担医疗费。

  然而,该案判决生效后,虽然法院方面多次督促,但身为马金镇某村村干部的李某仅履行了一部分应付给老母亲的生活费,对剩余的4000多元医疗费,却一直拒绝履行,每月应付的赡养费也拖着不给。他的3个兄弟更是完全不履行。

  无奈之下,张老太只得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执行无果后,李某被依法列入了失信名单。

  2018年7月,得知马金镇正在推行“三色”干部考评机制后,开化法院及时将李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赡养义务这一情况,向当地党委进行了通报。

  根据“三色”干部考评机制,履职尽责、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村社干部,可评定为“红色”,优先推荐参加评先评优,提高基本报酬档次;履职不到位、工作不尽责、经常不在岗或者违反“十条铁规”的村社干部,评定为“黄色”,一律“歇职教育”、停发待遇,并视情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等措施;分别对村社主职干部和村社干部建立工作实绩排名制度,对工作排名居尾的以及存在涉黑涉恶或违纪问题的,评定为“灰色”,给予责令辞职、罢免、免职等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李某因这一失信行为,被评定为“黄色”干部,并被要求参加“歇职教育”培训,同时被要求在一个月内整改相关失信行为,否则将被列入“灰色”干部。

  通过教育,李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主动前往开化法院承认错误,表示今后一定积极履行赡养老母亲的义务。

  “诚信是社会的基石,党员和基层村社干部更应成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模范。”开化法院院长周晓清表示,今后,他们将继续与乡镇党委政府紧密配合,借助“三色”干部考评和党员先锋指数考评等机制,督促党员、公职人员、村干部等特定被执行人带头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

标签: 赡养;马金镇;母亲;履行;老太;评定;村干部;义务 责任编辑: 王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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