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衢州市区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2021年10月19日 08:47:39
来源:
衢州新闻网-衢州日报
记者18日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日前,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公布了2020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衢州市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将依此与全省同步调整。其中,企业职工2021年缴费基数下限从原来的3322元调整为3957元,上限从原来的17880元调整为19783元。企业职工失业、工伤保险缴费金额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以最低缴费基数3957元为例,2021年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为316.56元,失业保险个人缴费为19.79元;而此前2020年的个人缴费分别为265.76元和16.61元。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0〕31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起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使用周期统一调整为自然年度,2021年度缴费基数将对用人单位在岗职工从2021年1月起进行补差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上下限与企业职工相同,不同的是灵活就业人员不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18%。以最低缴费基数为例,2020年养老保险个人缴费597.96元,2021年为712.26元。灵活就业人员原缴费基数高于3957元的,继续沿用原基数;低于3957元的(含2021年度退休人员),将从2021年1月起补差调整,调整差额将统一于2021年12月发送税务征收。因补差周期较长,请灵活就业参保人员注意个人扣款账户余额,以免对个人社会保险权益造成影响。
标签:
缴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责任编辑:
杨烁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