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兜底“夹心层” 保障更全面 上虞重视解决支出型贫困家庭现实困难
2017年11月15日 05:41:36 来源: 浙江在线 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施佳琦 区委报道组 袁伟江

浙江在线11月15日讯(浙江在线见习记者 施佳琦 区委报道组 袁伟江)立冬时节,绍兴上虞区崧厦镇时华村路边待收割的晚稻一片金黄。

进村的小路蜿蜒曲折,但村文书顾慧萍走得熟稔。今年5月初《上虞区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下称《办法》)出台后,她就频繁往村民们家里跑,宣传政策、收集材料、辅助申请……7月中旬,村民沈娟美一家终于拿到了支出型贫困救助金。

2016年我省试点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以来,各地陆续出台和落实相关政策,为特殊家庭保障兜底,直面这个群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虞区的做法就是典型一例。

“夹心层”的现实困境

跟着顾慧萍来到沈娟美家,推开门前低矮的木围栏,记者看到,老房一楼只有一张旧桌子和一些塑料凳,沾着泥土的番薯、土豆堆了一地。

每个月补助金发放前后,顾慧萍总会去找沈娟美聊聊家常,问问有什么新需求。

24年前,沈娟美的丈夫动了一场大肠切除手术,“从那时起,反复看病吃药,让家里欠下了不少债。”51岁的沈娟美告诉记者,20多年来,丈夫一直在家养病,每半个月还要到杭州就医,全家的生计都靠她在镇上工厂做临时工来补贴,她每月的工资不到3000元。

沈娟美家的困难,顾慧萍和其他村镇干部看在眼里,却也无能为力。按照此前的低保政策,沈娟美家的人均收入水平,已经超过本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没法纳入低保范畴。“但实际上,她家每个月的医药费支出就要2000多元,实际可支配的收入已经远远低于低保线。”顾慧萍知道,借钱看病已经成了沈娟美家的常态。

同在上虞崧厦镇的郭军林,因患尿毒症每月医药费支出7000多元,农医保报销后仍需自付2000多元。“两个女儿都在读小学,我一个人打工每月也就2000多元收入。”妻子崔祝香告诉记者,丈夫的医药费,导致家里经常入不敷出。

在郭家一楼的两间屋子里,一间垒满了做腹膜透析用的一箱箱药品,另一间则成了郭军林65岁母亲加工伞架的“工作室”。母亲谢兰珍除了要接送两个孙女上下学,还要加班加点做伞架固定缝制,“多少补贴点家用”,这两年来她时常被手痛的顽疾困扰。

“人均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因家庭成员出现重大疾病等,刚性支出已超出家庭承受能力,成为事实上的贫困家庭,这个群体已经成为此前社会救助制度无法顾及的‘夹心层’。”上虞区民政局社会救助福利科科长王志元说,根据今年的统计,全区患大病困难家庭有343户,“这些家庭,极有可能成为这样的‘夹心层’。”

“一个不能少”的救助

在2016年的统计数据中,上虞区共有城乡低保家庭6379户9695人,低保户不仅每月可拿到低保金,还可享受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水电等日常支出也可得到减免。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一系列救助和优惠政策有效地发挥了保民生、托底线的社会功能。

“但此前覆盖的困难家庭大部分为收入型的绝对贫困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家庭仅占5%左右,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保障制度完善,支出型贫困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王志元告诉记者,在对困难家庭的走访调研中,他们发现了不少与沈娟美家和郭军林家类似的实际问题。

这个“夹心层”的现实困难如何解决?十九大报告提出,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全面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为进一步织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保障网,根据省厅低保提标扩面的要求,确保“一个都不掉队”,作为绍兴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的试点单位,上虞区在去年推行了试行政策。

上虞区民政局副局长陈飞军介绍,今年五月份《办法》正式推行后,因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都被纳入了低保救助范围。“在原有的因病致贫基础上,我们还将补助类型扩大到突发灾害、子女就学等支出。同时,救助家庭与低保户享受同等的生活保障金和减免待遇。”

动态管理的制度保障

陈飞军所说的减免待遇,如今郭军林感受深刻。“在农医保报销70%以后,本来我们还要自付2000多元,现在这笔钱还能再报销70%,自己只需支付600多元。”郭军林说,不仅如此,纳入低保后,全家4人还能拿到每月825元的低保补助金,这让家里的生活不再那么捉襟见肘。

“政策真的好,现在每个月的补助金基本能负担他的医药费,自己的工资还能攒点下来。”说到眼下的生活,沈娟美有些激动地拉起了顾慧萍的手,“我们一家都非常感谢,儿子今年刚毕业在宁波工作,他也不用再为家里的事太发愁。”

《办法》正式施行后,上虞区民政局陆续收到困难家庭的救助申请,7月份完成了包括沈娟美家和郭军林家在内,首批70户211人支出型贫困家庭的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工作。截至10月底,上虞区已有123户375人被纳入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累计发放补助金额50余万元。

为确保政策惠及更多有需要的对象,上虞区民政局对支出型贫困家庭实行动态管理,在每年5-6月份集中开展报批工作,对有特殊情况的申请更是随时受理。救助金每月中上旬通过银行发放,并通过村干部和乡镇、区民政工作人员的走访慰问,保障信息及时反馈、更新。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加强宣传力度,根据反馈在业务、政策、管理等方面查漏补缺,一年接着一年干,让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户有需要的家庭。”陈飞军说。

标签: 贫困;救助 责任编辑: 周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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