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绍兴市上下按照法治绍兴建设要求,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保障、规范、推动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坚持法治绍兴、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积极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法治绍兴建设取得了丰富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形成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绍兴市引起广泛关注,在社会生活中产生重大影响,对推动法治绍兴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的实践案例。
为鼓励各地各部门创建更多有辨识度有影响力的法治建设成果,中共绍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开展法治绍兴建设“十大案例”评选活动。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踊跃申报,共推荐上报113件案例。市委依法治市办初选后确定30件候选案例,于2021年12月下旬组织法治监督员代表、法学专家及社会有关代表等进行投票推荐,选出法治绍兴建设“十大案例”。从不同角度推出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案例,为深化法治绍兴建设提供了借鉴。
1.《破产审判出清“僵尸企业”,“绍兴经验”为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近年来,绍兴各级法院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担保风险”和“银行不良贷款风险”,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等方面的独特作用,积极助推区域经济转型发展,妥善审理了一批典型案例。如国内首起境外上市民营企业合并破产案——“浙江玻璃”破产案;入选2019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件的“金盾”系企业司法重整案。绍兴各级法院在破产审判中的有益尝试多次获得最高法、省委、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相关经验做法受到新华社、《人民司法》、《人民法院报》等媒体报道。
2.《以智慧监督为引领,打造虚假诉讼综合治理模式》
2018年以来,绍兴市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对80余万份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分析,发现大批“套路贷”、劳资纠纷、车损保险理赔等领域的虚假诉讼线索。建立健全公检法虚假诉讼联防联惩机制,在办案中形成“检察院发现线索、公安立案侦查、法院再审纠正”的虚假诉讼综合治理模式,运用该模式办理的彭某某虚假诉讼系列案被写入2019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国、全省移送涉“套路贷”虚假诉讼线索500余条,抓获涉黑恶犯罪团伙200余个,助力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获最高检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国部署应用,连续两年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智慧检务十大创新案例”。
3.《“贴心式”信用修复助力企业“加速跑”》
2020年年初新冠疫情肆虐,市综合执法局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考察时的指示精神,创新开展“贴心式”信用修复,为企业失信行为“打补丁”,助力复工复产。绍兴市综合执法系统主动告知286家企业,对网上公示的228条不良信用记录进行核对,完成标注修复167条。绍兴市信用修复工作会议予以肯定,随后34个市级有关部门积极响应,起到了“一石激起千层浪”效应,全面助推企业复工复产,绍兴市共申请信用修复5489条,完成标注修复2242条。先后被《中国改革报》、《中国信用》、新华网等媒体报道。
4.《“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系列示范创建》
绍兴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近年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打造最具安全感城市为目标,广泛开展“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司法所系列示范创建活动,有效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通过建立标准体系、制度体系、保障体系,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队伍能力,在绍兴市形成了党委政府主导、各方齐抓共管、群众积极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满意度持续上升。国家、省各类“枫桥式”创建现场会相继在绍兴召开,打造了一批可学可看、精品精致、可借鉴可复制的特色品牌,为全国基层站所建设提供了“绍兴样板”。
5.《“标准化+人民调解”助推“法治上虞”建设》
上虞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结合“标准化+”,坚持组织体系、队伍力量、调解制度和基础设施等规范化建设,建立上虞区人民调解标准化工作体系,打造以人民调解为引领的多元调解工作格局,有效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极其重要的作用,助推法治建设和平安建设,为“重要窗口”建设贡献司法力量。人民调解省级标准化试点项目于2019年6月以94.5的高分通过验收,人民调解服务标准化建设于2021年3月入选国家第七批社会管理和共同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
6.《诸暨法院执行“一件事”改革》
2020年4月以来,诸暨法院紧扣省委“数字赋能、整体智治”原则,率先在司法拍卖不动产领域开展“一件事”改革,通过“一门联审、一张清单、一窗办理、一链服务”模式,建立多部门联审机制,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着力破解拍卖品瑕疵不明、过户手续繁琐等问题。2021年,诸暨法院加速改革迭代升级,率先建立跨业务、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跨系统在线执行新模式,通过信息联审、联合惩戒、事项协助,建立被执行人分类分级和联合惩戒制度,有效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一件事”改革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高院主要领导批示肯定,被列入“全省多跨场景重大应用‘一本账’S0”清单,并入选2021年第一批浙江数字法治好应用。
7.《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金名片》
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建成立以来,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基层导向,推进党、政、军、群、社“五位一体”的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五有”全覆盖。坚持服务宗旨,推行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保障模式,按照“两端一大脑”的改革路径,到目前为止,浙里办、浙政钉均已上线“军人e家”应用,市县乡村贯通率95%以上。坚持共建共享,构建“立足绍兴,面向全国,服务全军”的大双拥格局,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充分发挥退役军人的作用,努力实现“服务不缺位、保障全覆盖、尊崇有氛围、引领建新功”。2020年8月,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现场推进会在绍兴召开,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孙绍骋出席会议,并充分肯定绍兴退役军人工作。
8.《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构建大数据驱动下的现代警务体系》
绍兴公安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时代发展脉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社会治理大格局、现代警务组织体系、现代警务大引擎、现代警务评价体系、现代警务能力素质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为突破口,以体制、机制、技术“三轮驱动”为路径,全面构建统一领导、职权清晰,集约高效、智慧灵敏,专业实战、共建共治的绍兴公安现代警务体系,走出了一条彰显时代特征、体现实战特点、具有绍兴特色的改革之路,有力助推了绍兴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了治理由联动向联体、警务由被动向主动、发展由粗放向集约“三个转变”,得到了公安部、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9年,绍兴公安工作实绩位居全省第一;2020年位居全省第二、同类地区第一;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7%以上。
9.《“全链条”建设纺织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新高地》
柯桥作为全国最大的纺织产业集群基地之一,纺织业产能约占全国1/3,全球近1/4的纺织产品在中国轻纺城交易。近年来柯桥区以纺织全产业链知识产权保护发展为抓手,在全国率先实现集商标、专利、版权于一体的知识产权“三合一”保护,探路跨省保护新模式,建成投运全国首个“中国纺织面料花样数据中心及AI比对系统”,及司法行政数字化协作应用“AI智审”,逐步形成了行政保护、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四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创建浙江首个文化金融改革知识产权融资示范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突破制约纺织业知识产权保护中授权慢、变现难、维权不易等瓶颈,为纺织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核心支撑。
10.《梁柏台法治精神的“歌”与“行”》
新昌县围绕梁柏台法治精神的歌颂与践行,以“五地一平台”为目标,即:法治高地、红色阵地、教育基地、廉政园地、旅游胜地和研学平台,依托“三建一育”举措(建场地、建平台、建品牌,育新风),建成梁柏台红色教育基地。该基地总占地8300多平方米,累计投入3000多万元,已承接省内外百余个团队、20000多人次前来学习调研,成功举办重大活动100余场,先后获评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浙江省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等荣誉称号。2021年6月18日,成功举办“百年党史中的梁柏台”座谈会和“首届天姥法治论坛”,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等中央和省市有关领导莅临指导,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等高校院所知名专家参会,相关内容被新华社、人民网等多家主流媒体报道,且有多篇研究文章在《法治日报》《浙江日报》等头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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