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法官,我上次说的那笔大单终于发货了,对方昨天刚打了货款,我马上把钱打进来!”近日,新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到一通电话,来电人是江苏省江阴某纺织公司负责人张先生。几个月前,张先生还因为还不上货款而一筹莫展。由于法院的善意执行,企业不仅完成大单,还上当时买设备时的欠款,经营情况也走上了正轨。
一笔货款讨要多年无果
2018年11月,新昌某公司与江阴某纺织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江阴某纺织公司向新昌某公司购买纺纱机器一台,价格为83万元,后江阴某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出具担保书,自愿对剩余货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然而,新昌某公司却迟迟没有收到这笔货款的余款,多次催讨也没结果。2021年11月,新昌某公司将江阴某纺织公司及张先生诉至新昌县人民法院,要求其支付尚未给付的货款35.5万元及相应的利息。2021年12月24日,新昌县人民法院判决江阴某纺织公司支付货款35.5万元,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损失,张先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江阴某纺织公司一直未履行。
一次现场踏勘出现转机
2022年3月7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前往江阴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同时走访调查张先生的履行能力。走访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企业的生产车间正在如火如荼地赶工中。
公司明明运营良好,为何多年来拒不支付设备价款?执行法官心生疑问。这时,一名在附近闲坐着的群众解开了她的疑惑:“这个张老板总算熬出头了,很久没见到他们厂这么热闹了。这次看来是接到大单子了。”
随后,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张先生,群众的说法得到了印证。“法官,我真不是故意不付这笔钱。前几年订单量大的时候,我厂子一个月的利润都够付这台机器的钱。”张先生满脸愧意,他说这两年受疫情影响,厂里的生意不好做,每个月挣的钱只能勉强付职工工资。但是企业刚刚接了一个大订单,完成后能盈利不少。
一场善意执行助企“复活”
“能不能不要查封我们厂里的机器啊,完成这个单子我就能还上钱了!”张先生急切地向法官申请。
听闻被执行人表示愿意履行义务,也同意分期付款,并且可以先筹集5万元作为第一笔货款,执行法官经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决定对这批机器实行“活查封”。通过执行法官居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分期还款的意向,申请执行人还主动提出尚未支付的货款可以打七五折支付。张先生十分感激,当天就凑钱支付了5万元货款。
“张老板,这是这次‘活查封’的查封清单,这批机器你可以照旧生产使用,这也全靠申请执行人体谅你们的经营困难,所以也希望你们能体谅他们的困难,按时履行。”执行法官说。
“赵法官放心,这次我们肯定按时给钱。”张先生欣喜地补充道,“这两天我又接了个大单,估摸着我这厂子的‘寒冬’算是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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