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13日讯 今年7月份以来,三门县积极探索电梯安全管理社会共治模式,通过推行电梯责任险,实行市场化运作,目前,全县1108台电梯,有683台投保安全责任险,投保率达61.6%,其中机关事业单位投保率达90%以上,居全市首位。三门连续16年电梯安全事故零发生。
“我们引入第三方,即保险公司实施‘商业主险+辅助监管’‘保险+服务’机制,实现电梯的安全管理从以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共治转变。”三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林咸友说,目前这项工作推进力度全市第一,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
据介绍,三门县一方面在部门单位和大型商场等人口较为聚集的场所先行试点推行责任险,另一方面总结试点经验,探索多种保险产品和投保方式,引导全县其他电梯使用者投保。目前,部门单位和人口聚集场所投保电梯102台,引导其他电梯使用者投保电梯581台。
期间,采取“阶梯价”模式分类投保。根据电梯层数、梯龄等安全状况,以及住宅和非住宅使用性质之分,实行不同费率、不同投保比例的差异化保险。如住宅电梯每年每梯需缴纳保费150元、公共场所电梯每年每梯200元、自动扶梯每年每梯3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每人最高可赔偿80万元,每台电梯累计最高可赔偿200万元,一年内同部电梯最高可赔偿500万元。
此外,还实施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经营,引入具有采购资质和丰富承办经验的保险中介机构,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平安财险和太平洋财险两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签订共保协议,分散承保风险,解决理赔额不足问题。同时,构建电梯责任保险共保体系,实施统一的保险方案和理赔流程,除以上两家共保单位外,允许其他单位在赔偿限额不低于方案要求的情况下,可参与市场竞争。
林咸友表示,他们以“先赔偿后追责”为原则,保证保险的理赔效率。如发生安全事故,承保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应急支付或垫付抢救费用。同时,实行小额赔款快付机制,经鉴定责任明确且定损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赔款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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