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精英计划”人才、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举家在城镇落户
“户籍”一直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日前,我市出台了《关于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立足我市实际,注重与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建设相结合、与新出台的人才新政三十条相同步、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对接,同步制定了户口迁移调整意见,进一步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今后,非户籍人口市民化将更加便利。
全面放开“500精英计划”人才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记者了解到,对比以往的政策,《意见》进一步拓宽了落户通道,包括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和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
“《意见》以拓宽落户通道、鼓励非户籍人口落户为前提,对政策进行了调整,在许多措施上都体现了突破性。”市发改委主任颜士平介绍,比如在“全面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中,《意见》提出,在城镇有合法稳定就业,按国家规定在本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可在城镇申请登记为常住户口。
此外,《意见》明确全面放开重点群体落户限制,其中,“500精英计划”人才、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愿意在我市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举家在城镇落户。
同时,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者中级以上职称的引进人员,在所在县(市、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申请落户单位集体户口或者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未婚成年子女、父母,可申请随同登记常住户口。
“这些突破充分体现了我市全面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工作,加快人口、人才集聚的态度和决心。”颜士平说。
进城落户农民可享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政策
解决了户籍问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子女教育等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是否能够得到保障,成为了市民关注的焦点。
对此,颜士平介绍,《意见》从拓宽落户通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完善和创新人口管理服务等8个方面进行了改革和创新,明确了18项具体任务,分层分类、精准施策,含金量高,对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过程中可能碰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
其中包括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等政策。
记者看到,在落实进城落户农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对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的进城落户农民,可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此项政策,进城落户农民只要是台州户籍的,属于这个年龄范围内的,都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只要携带户口本或身份证就可以在当地社保窗口办理。
同时,在子女教育方面,《意见》提出将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确保进城落户农民子女受教育与落户地城镇居民同城同待遇,为进城落户农民子女转学升学提供便利。
其中包括将进城落户农民子女与当地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同时,将建立公办园生均拨款制度和普惠性民办园奖补制度,加强前三年幼儿园资助工作。“市区普惠性幼儿园政府补助生均经费为小学的二分之一,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幼儿减免保育费。”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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