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力度推动全市剿灭劣V类水行动,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参与、监督剿劣护水的良好氛围,近日,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12345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台州市剿灭劣Ⅴ类水有奖举报活动的通告》,请市民举报身边的水污染。
河面有成片垃圾漂浮,岸坡垃圾沉积;河长公示牌污损严重等问题;河道水体异味,颜色异常(如发黑、发臭等);沿河排污(水)口存在非法、非正常排污;企业、养殖场废水偷排;农村污水处理终端建成后未运行,污水未经处理直排;其他涉水污染问题……市民只要发现我市范围内所有河道及小微水体出现这些问题,均可拨打12345热线举报。市治水办视举报问题情况,给予50元至300元现金奖励或等额话费奖励。此次举报活动自2017年10月30日起施行,至2018年2月9日止。
举报人需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被举报对象的名称、行为发生的时间、具体位置或详细信息(最好有定位)以及主要事实等,必要的佐证材料(如照片和录像等)。
有下列情况的将不予奖励:匿名举报的;不能准确提供举报对象名称、位置以及主要事实的;举报前新闻媒体已经曝光或相关部门已经掌握其事实的,或者举报的事实已被查处,尚处在整改中的;不属于举报事项受理范围的,均不予以奖励;如确有需要举报人配合协助取证而不配合的,不予奖励;恶意举报的,取消奖励并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此外,对同一地点同一问题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多人联名举报的,按一人举报件标准进行奖励;若举报内容为其他有关责任监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将不予以奖励;举报问题被查处且已结案,再次出现问题的,可以继续举报,经查证后再次获得奖励。
举报问题经调查核实后,市治水办将及时按要求通知举报人领取奖励。奖励方式为现金或话费两种,选择话费奖励的,根据奖励范围及标准,一次性给予相应数额的话费奖励;选择现金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举报通知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至台州市“五水共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楼(市府大道188号219室)领取。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应当出示委托书及代领人身份证。逾期未领取,视作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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