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日报1月4日讯(通讯员 梅婷婷 记者 李贝妮)三门县行政审批中心工作人员俞某某想不到在一次某公司提交项目审批过程中,仅凭个人判断就认定总图设计方案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该公司总图无法通过,延误了审批时间,被县纪委严肃问责,同时其单位的3名相关责任领导也被处理……
这一桩桩案例是该县开展“四风”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去年以来,三门县纪委将党员干部工作中存在的作风漂浮、工作不实,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表面文章,脱离群众、损害群众利益4大方面作为“四风”整治重点,梳理归纳出 “干部下沉隐患清零”“最多跑一次”改革“城村双改”以及消防安全等15大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等,对各单位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
“海润街道党工委委员陈某某退回礼金2.54万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林某某退回礼金3.8万元……”在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小林的办公桌上,整齐地叠放着一份份婚丧喜庆事宜自查自纠表格。该县纪委要求全县领导干部和退二线干部对2014年1月1日以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自查自纠。截至目前,共27人退回礼金134.792万元。同时,该县纪委对未按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的2名领导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并督促退回。
去年5月份,该县还出台了《三门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建立“1+12”监督模式,由宣传、财政、审计等12家主责单位根据职能,分别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并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级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督查。去年以来开展全县性正风肃纪检查9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6起28人,党政纪处分15人,通报曝光9起25人。
据了解,“四风”整治专项行动启动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已累计开展各项检查督查757次,问责140人,其中党政纪处分16人,调整职务1人,诫勉谈话71人,警示提醒约谈18人,解聘6人,通报批评2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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