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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环小学生骑车撞伤人 监护人得担责
2018年03月15日 16:21:03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日报 徐红漫

  中国台州网3月15日讯 按照相关法规,未满12周岁不能在路上骑自行车,但今年以来,玉环已经发生两起小学生骑自行车撞伤老人事故,而且产生的医药费用都不少。

  3月10日15时许,在玉环楚门镇第二中学附近路口,发生一起小学生撞伤老人事故。小学生姓张,今年11岁。当天下午,朋友小雷(化名)骑自行车带着小张从清港出发,到楚门找另一个朋友玩,回程途中,小张现学现骑,带着小雷返回清港。

  监控显示,在骑到楚门第二中学附近路段时,因刹车不及,自行车撞上了行走中的一位老太太,导致老人直接受伤倒地。据小张说,平时停车都是小雷跳下车把车从后面拉住才刹车,这次小雷没能及时拉住,就撞上了。

  另一起事故发生在2月18日。当日17时40分,10岁的小方(化名)和两个小伙伴一起在玉环市芦浦镇金山村路段学骑自行车,经过某超市后面小路时,看到前方有行人通过采取措施不当,直接撞上了一位老太太,导致老人当场受伤倒地。

  目前两位老人均还在医院治疗,家长们为高额的医疗费用很是伤神。根据相关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同时不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交警在此呼吁,家长一定要看管好孩子,否则孩子骑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其监护人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标签: 小学生;自行车;监护人;担责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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