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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岩出台新规加强村社干部管理 履职不合格停职再教育
2018年06月05日 04:12:31 来源: 浙江在线 记者 陈久忍 通讯员 牟茜茜

  浙江在线黄岩6月5日讯(记者 陈久忍 通讯员 牟茜茜) “因督查发现,包干池塘存在责任不担当、工作不落实问题,决定给予冯玉祥停职3个月处理。”6月4日上午9时,台州市黄岩区澄江街道纪工委书记徐华青来到童家洋村,向村两委当面宣读街道对该村村委委员冯玉祥作出的停职处理决定。

  为加强对村社干部管理,让村社干部更好开展履职工作,今年3月,黄岩区监委、区委组织部等4部门联合出台了《黄岩区不称职村社干部“停职教育”暂行办法》,对政治不过硬、岗位不胜任、长期不在岗、工作不作为、办事不规矩、群众不满意的村社干部,按照规定和程序暂停其职务,实行再教育、再锻炼、再使用。目前,黄岩区已对10名村社干部停职教育处理。

  黄岩区规定,停职教育的对象,主要是存在工作不称职等情形,但情节较轻,经教育转化后可继续履行职务的村社干部。停职教育的时间,一般为1个月到6个月,最长可达9个月,停职期间将扣发相应的绩效报酬。

  黄岩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在停职教育期间表现良好,确已改正错误的村社干部,才对其恢复履职和待遇。对停职教育期间拒不接受教育或整改不到位的村社干部,将根据相关规定,视情启动辞职、免职、罢免等程序,并在下一届村社组织换届中,将其作为“不宜”担任村干部的人选。


标签: 干部;纪工委书记;村委委员;履职;陈久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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