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着豪车,却欠债不还,法院查封车辆后责令交车,你还不交,那你可能已经构成了拒执罪。7月18日,仙居法院就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责令交出查封、扣押财产通知书》,如果在限期内不交付车辆,将被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被执行人王某几年前向申请执行人蒋某借了30余万元,一直没有归还。蒋某几次催讨无果,于2017年11月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王某表示自己手头不太宽裕,希望宽限一段时间。双方最后达成调解协议,王某承诺于2018年4月前归还借款。
然而到了约定的日期,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案子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多次联系王某督促执行,王某均置之不理,避而不见。经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执行干警查询到王某名下有奔驰、捷豹两辆汽车。
眼见王某一直“失联”,法院第一时间查封了这两辆汽车,但王某仍然拒不交付。汽车被王某保管和使用,无法进行扣押、评估和拍卖。为了尽快使生效裁定得到执行,执行干警向王某送达了《责令交出查封、扣押财产通知书》,要求王某在3日内将车辆交付法院,如果拒不交付,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得知可能受到刑事处罚,王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天下午,王某就主动到仙居法院执行局还清了欠款。
今年上半年,仙居法院联合检察、公安机关出台《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目前已向被执行人送达143份《责令交出查封、扣押财产通知书》,已有61名被执行人主动交出被查封车辆,77名被执行人主动腾房,向公安移送拒执罪侦查5件,判处拒执罪2件,切实解决对被执行人车辆查封登记后无法扣押、拍卖的问题,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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