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老姚连老人协会的钱都敢拿到自己口袋里用,亏他以前还当过那么多年的村干部……”
“村书记和村监会主任没有把人和事管好也有责任……”
日前,玉环市大麦屿街道环海村老人协会出纳挪用资金被处分的事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事情要从一次财务清算说起,2017年下半年,环海村老人协会委托大麦屿街道“三资办”对协会近三年的财务情况进行清算。清算发现老人协会财务情况存在问题,账面上显示收支平衡,但是实际资金却比账目上少了约4.9万元。于是,“三资办”工作人员立即将该情况向街道纪工委反映。
“一定要尽快查明事实真相,还老年人一个明白。”在获知这个问题线索后,大麦屿街道纪工委书记王建新说。
随后,街道纪工委立即组成调查组到环海村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通过对环海村党支部书记、老人协会会长、老人协会出纳等有关人员进行谈话,调阅老人协会近年的资金账目。调查组发现,环海村老人协会财务管理情况十分混乱,银行资金账户以个人名义开设,并且存在公私混用的问题,还发现老人协会的出纳姚洪玉涉嫌挪用资金。于是,街道纪工委决定对姚红玉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2014年7月至2017年5月,姚洪玉担任环海村老人协会出纳。期间,姚洪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蚂蚁搬家”的方式,陆陆续续挪用村老人协会账户上的资金用于个人生活开支,金额共计4.9万余元。该笔资金于2018年2月追缴到位。2018年5月,经大麦屿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给予姚洪玉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姚洪玉挪用老人协会资金近3年,为何在这么长的时间里竟然没有一个人发现问题,是否存在监管不力的情况?在处理完姚洪玉本人的问题后,街道纪工委又将着眼点聚焦到相关责任人的身上。
经过调查,街道纪工委发现,环海村党支部书记和村监会主任对老人协会财务运行情况不够重视,对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不力,造成资金被挪用,负有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街道纪工委对两人进行警示约谈,要求两人深刻检讨,并在今后切实履行好职责。
事后,大麦屿街道街工委对近年来查处的村干部挪用集体资金案件开展深入剖析,并在街道范围内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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