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起诉5万元,却最终按2万元调解,申请执行人为何愿“吃亏”?借条和借款人的笔迹,为何不一致?从细微处入手,法官抽丝剥茧,揭开了套路贷的“面纱”。22日,三门法院集中宣告了4起虚假诉讼案的处罚结果,6人受罚。
去年5月,丁某向三门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戴某返还借款5万元并支付利息,并由符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审理过程中,丁某撤回对担保人符某的起诉,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戴某分期返还借款2万元并支付利息。协议生效后,戴某未及时还款,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分到了三门法院院长汪勇钢手上。
明明是起诉5万元,怎么调解却变成了2万元?汪勇钢收案后,觉得事有蹊跷。在调阅原卷宗后,他发现借条笔迹与借款人笔迹不一致,于是联系了戴某做调查笔录。戴某反映,自己不认识丁某,只向江某借过2万元钱,截至起诉之日,已向江某还款1.81万元。原来,江某与丁某通谋,在借条出借人一栏补填了丁某姓名,并以其名义提起诉讼。
22日,在三门法院第一审判庭,本案宣告了虚假诉讼处罚结果:江某被罚9万元,丁某被罚4.5万元。当天,另有三件虚假诉讼案也尘埃落定。
近年来,虚假诉讼逐渐演变为一种诉讼公害,而套路贷则是最常见、最突出的虚假诉讼行为。
新年伊始,集中打击虚假诉讼、套路贷专项活动,被三门法院列为2019年一号行动。该院还成立了最高规格“专班组”,由法院院长担任“班长”,下设惩戒组、攻坚组和综合组,严格把好立案、审判、执行三个关口,完善打击、遏制虚假诉讼的机制。
22日,打击虚假诉讼,三门再出重拳。三门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五家单位现场签署了《关于建立非法民间借贷行为涉嫌犯罪线索移送机制的会议纪要》,明确建立常态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就打击非法民间借贷犯罪及时沟通交流。同时,三门法院还向公安机关现场移送了首批5起涉套路贷诈骗案件。
下阶段,三门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各部门的联系协作,建立打击高利借贷及衍生违法犯罪行为联动惩戒机制;同时,还将会同纪委监察委、组织部、政法委联合出台会议纪要,加强对公务员、党员违规参与虚假诉讼、套路贷的联动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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