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市民秦女士在位于台州高新区康平路的一家汽车4S店里,预订了一辆车,但她跟销售人员约好,下个月再来提车。原因是她在等购置税新规的实施,到时候她可以减少一笔购车的成本。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市税务局负责车辆购置税征管的相关负责人介绍,相比原来的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即将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除了对机构购车增加和调整了部分免税事项外,对个人购车者也有不少利好。
最低计税价格将取消,市民购车成本降低
7月1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参照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规定了不同类型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俗称“光盘价”。
也就是说,当一辆车的实际售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格时,也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车购税。
新政实施后,最大的变化是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依据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这意味着,下个月开始,消费者购买车辆应扣税款将取决于实际支付金额,即俗称的裸车成交价。消费者在购买打折比较多的车辆时,不再按照之前的最低计税价格计税,而是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纳税。
该负责人举了个例子,一辆“光盘价”为12万元的汽车,打折后最终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开具的价格为10万元,7月1日前,按照最低计税价格12万元申报,车购税应缴额度为12万÷(1+13%)*10%=10619元,而7月1日后,按照实际购买价格10万元申报,则只需要缴纳10万÷(1+13%)*10%=8850元,新规实施后,节省了1769元。
台州龙翔雷克萨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市场经理黄女士说,当前汽车销售市场的优惠力度较大,很大一部分的车型“裸车价”要低于“光盘价”,尤其是豪华品牌,“最近一段时间,不少在店里定车的消费者,要求7月后提车,还有不少市民看车后持观望态度,准备等车购税实施后再购买,车购税新政的实施,对于汽车销售市场应该会有一定程度的刺激。”
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也说,新政策执行后,能进一步降低消费者的购车成本,对消费者来说是一大利好。
部分黄牌摩托车不用再交车购税
除了购买汽车能省下一部分车购税的费用,市民购买相应规格的摩托车则可以直接不用缴纳。
新政规定,排量不超过(含)150毫升的摩托车,不再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范围。也就是说,7月1日起,排量50毫升以下的蓝牌轻骑摩托车和常见的排量125毫升和150毫升的黄牌摩托车,都不用再交车辆购置税了。
据了解,在新国标实施之前,市面上销售的大部分电动自行车属于超标车辆的一类,在电池功率和电压方面都已经达到电动摩托车的级别,不需要购买保险,不需要驾驶证和不用缴纳购置税,但在4月15日新国标正式实行后,这类超标的电动车需要按照电动摩托车来管理,不仅需要驾驶证,车辆还需购买保险和缴纳购置税。
“购置税新政对于部分黄牌摩托车实行免缴购置税,或许会刺激部分市民去购买真正的摩托车。”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你如果正在准备购买150毫升排量以下的摩托车,或购买优惠力度较大的汽车,可以再等几天,7月1日以后,这些税收优惠就都能享受到了。”
此次购置税新政还实行了完税信息电子化,取消了纸质完税证明。也就是说,7月1日起,纳税人不再必须向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完税信息由电子化系统传输,省了纸质证明打印、复印、携带和遗失等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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