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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三男子为吃野味上山打鸟 把自己折腾进了监狱
2019年06月13日 15:22:57 来源: 中国台州网-台州晚报 记者 徐颖骅 通讯员 杨日龙

  台州晚报6月13日讯(记者 徐颖骅 通讯员 杨日龙)近日,天台三名男子为享受鲜美野味,12只鸟惨死他们枪下,还都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目前,该三人因涉嫌非法狩猎罪,已被天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这“嘴馋三人组”怎么也没想到,抱着一颗吃野味的心,却把自己折腾进了监狱。野味在农家乐很常见,他们错在哪?

  6月10日,经有关部门鉴定,三名男子射杀的12只鸟类分别为2只环颈雉鸡、2只珠颈斑鸠、8只山斑鸠。它们都属于国家保护和严禁猎捕的鸟类,是有益、有重要经济和有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保护动物。

  据了解,三名男子许某、洪某和刘某都是天台人。他们相约上山打鸟,是一起闲聊后的临时想法。

  5月31日,午饭后,洪某和许某在一起聊天,说到下雨天没事做,要不上山去打些野鸟尝尝鲜。二人达成一致后,许某随后打电话约来刘某,并回家拿出了多年前买来的气枪。

  开车接上刘某后,许某三人一同来到了天台南屏乡的山上打鸟。期间,三人各有分工,许某和洪某轮流射击树上的野鸟,打下的鸟由刘某去搜捡。而正当他们准备满载而归的时候,途中被民警拦下了。

  原来,当天下午,天台警方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驾车持枪在南屏乡的山上打鸟。随后,天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立即启用“大数据围城”,并赶往南屏乡板桥村进行设卡。当天下午4点左右,民警拦下一辆越野车,许某、洪某和刘某就坐在车上。经检查,民警从车后备箱里查获一支气枪和被射杀的12只鸟类。

  “这12只鸟类经鉴定,均是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要涉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保护动物的任何一个环节,均属于犯罪。同时,非法持有气枪也是违法行为。”经办民警说。

  目前,由于许某等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枪支狩猎野生鸟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涉嫌非法狩猎罪,现已被天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标签: 野味;野生动物;非法狩猎;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 沈正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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