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椒江市民张先生向本报热线88894000反映称,自己在“双11”期间买的物品都申请退款,要求拒收快件了,结果还是默认签收了。为什么自己未收到快递却显示签收?他觉得有些郁闷。
张先生说,自己在11月9日凑单了一件商品,因退单不及时导致商家已发货,他便在快递中途申请退款,要求拒收,但次日快递仍被送至小区代收点并显示已签收。
“快递员说因为已经签收了,所以退货回去只能由我来支付运费。”为此,张先生被迫支付了18元退货快递费。
“我写的收货地址是自己家,且快递员在送至代收点前并未提前与我联系。”快递公司的这番操作,让张先生觉得郁闷极了。
张先生的情况并非个例,同一个小区的王女士也向记者吐槽了同样的问题。“‘双11’期间,我已经收到了23件快递,只有京东、顺丰以及天猫超市的件给送到了家,其他的一股脑全都送到了小区代收点,还没取货便显示已签收。”
“快递员很辛苦,应该理解。但现在的情况是,大多数快递员在派件时都不通知,怎么方便怎么放,根本不考虑用户的实际情况。”王女士说。
无独有偶,椒江市民陈先生也遇到过快件多次被送错区域,且快递员拒绝送回的情况。“差不多要跨越半个城才能取回被错投的快件。”这让他的购物体验感非常糟糕。
北京盈科(台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卫福介绍,《快递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
“不管快递公司与代收点之间签订了怎样的合同,收件人如果未授权他人代替自己收取快递,将快递放到代收点不能视为快递已经送达,因此收件人有权要求退回。”他表示,如果有出现了严重损害居民(买家)利益,并违反了相关规定的情况,市民可先向快递公司进行投诉,若投诉无果可拨打12305向市邮政管理局投诉。
另外,记者从台州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当前,快件未经收件人允许被投放至代收点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产生的快件投诉也较多。不过,值得庆幸的是,目前我省已审议通过《浙江省快递业促进条例》,条例将于明年3月起施行,快递不送上门这一情况届时有望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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