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9月27日讯 飞机在运行过程中打电话、机舱内打开安全门、强占座位……日前,记者从温州机场警方了解到,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今年以来,已有多名乘客因在飞机上做了违法事情被机场警方处理,有的被罚款200元,有的被行政拘留15天。
日前,《民航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发布,辱骂机组人员、强行占座、违规使用手机等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拟最高罚款5万元。
2名乘客强占头等舱座位
案例:本月上旬,温州飞往北京的某航班因天气原因延误。后来,飞机终于可以起飞滑向跑道时,机组人员发现,原本坐在经济舱的两名男子却坐到了头等舱。机组人员要求他们回到原座位,但两人称,坐头等舱是延误的补偿,拒绝回到经济舱。
处罚:机组人员多次劝说无果后,机长只好将飞机滑回廊桥,造成飞机再次延误。之后,机场警方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两名男子带走,经调查这两名男子均30多岁,分别来自乐清和黑龙江。由于两人的行为扰乱了航空器秩序,后被警方处5天的拘留。
解读:
业内人士介绍,飞机在起飞前,机场配载室会根据旅客人数、行李重量、货物重量、航程所需油量、飞机自重等,计算出飞机的最大起飞重量、最大落地重量等重要数据,再计算出飞机平衡中心,做成载重平衡表交给机长。机长会根据配载表,调整飞机襟翼、水平尾翼的角度以及油门的大小,达到起飞要求。上述两男子的行为无疑扰乱了载重平衡。
打开安全门看外面有没有下雨
案例:机舱安全门是飞机上的应急出口门。在飞机起飞前,乘务员会将有关注意事项详细告诉乘客。记者从机场警方了解到,日前在武汉至温州的一个航班上,有乘客擅自打开了安全门。该航班于事发当天中午11点许抵达温州机场,飞机停靠廊桥后,坐在安全门处的一名乘客听说温州有雨。为了了解机舱外的雨有多大,这名乘客打开了安全门。
处罚:机组人员立即报警,飞机被延误1个多小时。随后,机场公安将这名乘客带走。据介绍,这名乘客40多岁,瑞安人。由于他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被警方处以15天的拘留。有关人士称,所幸该乘客的行为没有造成安全门损坏,如果损坏了飞机安全门或滑梯,该乘客还将面临巨额索赔。
解读:
乘客在坐飞机时,一旦擅自打开安全门,一旦造成安全门或滑梯损坏,后果严重。在飞行过程中,安全门是否会打开?某航空公司的专业人士说,飞机在飞行过程中,舱内和舱外有压力差,安全门无法打开。
起飞及落地滑行时一男子两次打电话
案例:乘客登机后,机组人员会通过广播,要求乘客关闭通讯设备。每当这个时候,乘客应配合,立即关闭手机。
但在今年3月份,从外地飞往温州的某个航班上,一名乘客在起飞前的滑行过程中,用手机打电话,机组人员当场予以劝阻。当飞机抵达温州,在地面滑行时,该乘客再次用手机打电话。
处罚:机组人员只好向警方报警。据了解,这名乘客被警方批评教育,并处罚200元的处罚。
解读:
一位资深机长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飞机在运行过程中,机组与地面的联系手段是无线电波,如果乘客使用手机,手机的频段(电磁波)会影响到飞机导航或通讯,因此禁止乘客在飞机运行过程中使用手机。
今后,这些行为将被“重拳”处理。据新华网报道,《中国民用航空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揭开面纱。此次修订对78个法律条文进行了修订或删除,新增24条。特别突出强化航空安全。征求意见稿严禁14种危及民用航空安全和秩序的非法干扰行为,包括在航空器内使用手机、吸烟、抢占座位;强行闯入航空器、机场或者航空设施场所,冲闯航空器驾驶舱,强行拦截航空器;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散布诸如危害飞行安全的虚假信息;故意损坏、擅自移动航空器设备以及机场内其他航空设施设备,强行打开飞行中航空器应急舱门等。
针对上述非法干扰行为,征求意见稿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或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法处罚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金额可以增加至5万元人民币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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