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10月08日讯 市区不动产转移过户出“升级版”啦!为方便群众办事,避免市民在多个部门间跑动、来回排队的情况,近日,市审管办牵头会同国土、住建、税务等部门进一步简化、优化不动产转移过户流程,强化信息互通共享,优化窗口服务。
新的业务办事流程将有效减少当前多个部门出具业务联系单、群众来回排队办事的情况。其中,与广大市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新建商品房、国有土地上存量房转移及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更是有较大调整。
届时,市区各办证大厅还将一并公布具体办理流程和具体业务窗口信息,方便群众办事。
一手房办理流程
缴纳税费
所需材料:住建部门备案的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发票等资料
办理地点:地税窗口
权属登记
所需材料: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权属证书、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申请资料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2016年8月13日前已完成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不需提供《温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
二手房办理流程
(一)通过买卖、交换、赠与、拍卖、作价入股、司法处置等方式转移存量房的
交易手续
所需材料:网签存量房买卖合同、权属证书等
办理合同备案和房屋交易审核手续,领取《温州市房屋交易(转让)告知书》
办理地点:住建窗口
缴纳税费
所需材料:《温州市房屋交易(转让)告知书》及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地税窗口
权属登记
所需材料:权属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或其他证明资料、完税凭证及相关申请资料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二)通过继承、企业改制等其他方式转移存量房的或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单独转让的
登记受理
所需材料:权属证书及相关申请资料
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并领取《不动产纳税联系单》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缴纳税费
所需材料:《不动产纳税联系单》及其他资料
办理地点:地税窗口
权属登记
所需材料:完税凭证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三)上述第(一)、(二)项涉及国有划拨等需要前置审批土地使用权的,在申请不动产登记前须先办理土地使用权前置审批手续。涉及划拨转出让审批的
审批办理
所需材料:权属证书、转让环节完税凭证及相关申请资料
申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审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
办理地点:国土审批窗口
缴纳税费
所需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
缴纳出让金契税
办理地点:地税窗口
拆迁安置房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办理流程
符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05]13号和专题会议纪要[2013]49号规定可补办出让的拆迁安置房:
土地出让
所需材料:拆迁安置协议等相关资料
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
办理地点:国土审批窗口
缴纳税费
所需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资料
缴纳出让金契税
办理地点:地税窗口
权属登记
所需材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契税完税凭证等相关申请资料
办理地点:不动产登记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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