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纵横 > 温州 正文
永嘉法院多措并举,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
2016年10月11日 14:54:41 来源: 温州日报 记者 缪眎眎 通讯员 胡聪颖

  浙江在线10月11日讯 “这次选举对我真的很重要!这样吧,我先去亲戚朋友那里借钱,你们把我名单上撤下来,不然我都不能参选了。”近日,永嘉法院执行法官在温州北高速路口带回被交警抓获的“老赖”李某时,李某说了这么一句话。

  执行难,尤其是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是困扰法院工作的一大难题。近年来,永嘉法院加大涉特殊主体案件的执行力度,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让失信被执行人寸步难行。

  李某是永嘉县东城街道某村村书记。2014年,在他与林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两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由李某于2014年年底偿还林某18万元。但在交付了10万元之后,李某便不再履行协议上规定的义务。

  “老李,村里马上就要换届选举了,你这次参选吗?”法官将李某带回法院,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和他谈话。同时,法官还劝告李某,现在法院和各个乡镇达成共识,在选举之前将进行候选资格审查,落实“一票否决”制,如果候选人是“老赖”,将被取消选举资格。李某一听,顿时愣住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谈话,李某同意和解,从亲戚朋友那里借来8万元,当场交付给林某。

  法官说,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是法院工作中一道难以逾越的坎。它不仅影响司法权威,还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隐患。当前,村干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换届选举在即,该院多措并举,完善执行机制,拓宽曝光平台,力争破解涉特殊主体案件执行难问题。

  今年8月,永嘉县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协调会。该院积极争取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对涉及公职人员、党员、村两委干部的被执行人,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监督履行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要在收到法院书面通知后十日内进行监督,督促其及时履行义务。对仍拒不履行执行义务或不配合法院执行的,依法依纪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对涉案公职人员晋升、晋职进行限制;对选举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村两委干部进行候选资格审查,落实“一票否决”制。

  下一步,该院将开展涉特殊主体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此外,该院在利用该院官方网站、微博、微信等曝光平台的同时,还将利用平安浙江视频网平台在全县政府、企事业单位办事大厅、医疗机构、宾馆酒店等人口密集地区设置的110台液晶显示屏,全天滚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身份信息。


标签: 老赖;法院 责任编辑: 冯一伦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

Copyright © 1999-2017 Zjol. All Rights Reserved 浙江在线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