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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大拆大整八大行动定下时间表 看看我们怎么干
2016年10月18日 14:15:00 来源: 温州网

  浙江在线10月18日讯 编者按:从本月中旬起到明年年底,市委、市政府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拆大整”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包含八大主要任务,涉及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违法建筑拆除、流动人口管理、出租房等消防安全整治、旧市场整治提升搬迁、双屿综合整治等方方面面。今天,将推出两个专版,对八大专项行动内容进行细化解读,敬请垂注!

  1城乡危旧房隐患排查和治理改造专项行动

  大排查确保“不漏一户”

  目标

  10月底前

  完成对城镇国有土地上住房排查的全面查漏补缺,确保一幢不漏。

  11月20日前

  完成对农村危旧住房隐患的“地毯式”全面排查。

  各地要突出排查出租住房,突出排查年代久远的三层以上住房,突出排查山边水边等灾害易发点的住房,做到边排查、边建档、边治理。

  D级危房,落实“五个一律”。对排查中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乡危旧住房,全市各地要立即组织安全鉴定,对鉴定为D级的危险住房要立即落实“五个一律”措施,即一律依法由乡镇、街道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搬离(逾期未搬离的由属地政府依法强制搬离),一律依法贴封条禁止出入,擅自撕毁封条回迁入住的一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拆除。

  对经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各地各部门应及时要求业主制定落实相应的治理改造方案与措施,该修缮加固的及时修缮加固,该腾空的立即腾空,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要全面健全落实业主日常检查、属地政府定期组织排查和危险住房网格化巡查监管制度,推行危旧房屋保险与委托第三方检测监管制度,全力抓好危旧房屋风险防范。

  治理改造,严格时间节点。城镇:今年年底前,对前期排查出来的5488幢、243.6万平方米城镇国有土地上的危旧住房,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65%以上,明年上半年完成90%,明年底全面完成。农村:明年上半年前,以各县(市、区)中心城区、主要街镇为重点,在全市推开农村危旧住房治理改造工作,力争在2018年全面完成治理改造。鹿城率先开展农村危旧住房治理改造试点。同时,各地要全面落实农村困难家庭住房救助,按照“三最”原则(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进行改造,今年底前完成改造11000户,明年上半年实施3500户。

  2四无”整治促小微企业成长提升专项行动

  明年6月底前“四无”单位整治完毕

  目标

  建设提升一批园区

  2016年全市小微企业园新增竣工面积500万平方米,新入园企业230家以上;2017年上半年新开工小微园10个,竣工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入园企业500家以上。

  搬迁改造一批企业

  2016年市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1000家以上;

  2017年上半年市区完成工业企业搬迁改造600家。

  培育发展一批企业

  2016年全市新增创新型小微企业11000家,明年上半年,新增小微企业5000家。

  从即日起,全市各地将开展以集中整治“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培育提升小微企业为重点的“四无”生产经营单位集中整治促进小微企业成长提升专项行动,确保在在明年6月底前对“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整治完毕;同时,通过建园、搬迁和培育多管齐下,推动小微企业加速成长提升。

  “四无”生产经营单位指“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无合法场所、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简称“四无”)。根据部署,全市各地要边排查、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行“四个一律”措施:无证无照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取缔,无安全保障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无合法场所及危房内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取缔或依法拆除,无环保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予以依法关停;确保“四无”小作坊在明年1月底前全面整治到位,其他“四无”生产经营单位在明年6月底前整治完毕,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在整治的同时,我市将同步推进小微企业成长提升工作。全市各地要把小微企业园建设作为推进小微企业集聚提升发展的重要平台,谋划建设一批小微企业园;以市区工业限制发展区51个工业区块为重点,结合亮点区块、城中村改造和线性工程建设等工作,大力推进市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深化小微企业培育发展,加强政策落实、规范登记管理,引导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要积极引导各地利用电税比、电产比等手段,倒逼企业规范升级;要开展科技型小微企业“倍增”行动,着力构建科技企业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的梯次培育机制。

  3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

  对新建违法建筑零容忍零增长

  目标

  2016年

  已处置违法建筑1237.3万平方米。

  年内再依法处置600万平方米。

  2017年

  依法处置1400万平方米(上半年处置800万平方米)。

  今明两年,我市将实施违法建筑拆除专项行动,做到有违必查、违建必拆。

  2016年底前,各地各单位要在“无违建”创建和危旧房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管辖区域和职能范围,组织对违法建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明列清单,做到重点违法建筑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在排查基础上,我市将铁腕治违,开展大拆除行动,主要包括“三必拆”:一是新增违建必拆。对新建的违法建筑“零容忍”“零增长”,一律依法“即查即拆”,全面禁止新增违法建设行为。从严控制临时用地和临时建设审批,及时清理逾期临时建筑。二是安全隐患违建必拆。对违建严重、危旧房集中、人居环境差、存在安全隐患的旧住宅区、旧厂区和城中村中违法建筑,一律依法先行拆除。对排查发现的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隐患、占用公共消防通道的违法建筑一律依法拆除,年内必须依法处置到位。三是重点类型存量违建必拆。对排查出来的其他类型重点违法建筑依法实施拆除,排出计划表、作战图,分期分批实施。

  据了解,重点违法建筑类型主要有:1.存在结构、质量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2.占用消防通道及其他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3.影响供电、供水、供气、市政设施等安全使用和防汛防台的违法建筑;4.涉及城中村改造、旧住宅区改造、保障房建设等民生工程建设项目和影响省、市、县重大工程建设的违法建筑;5.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至今未依法处置到位的违法建筑;6.被各级新闻媒体曝光、各级督查发现或群众举报投诉强烈但未查处、未整改到位的违法建筑;7.用于出租营利的违法建筑;8.高污染、高能耗、低小散企业的违法建筑;9.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场所的违法建筑;10.《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实施后,即2013年10月1日后新建的违法建筑。

  与此同时,全市将加快实施“无违建”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村(社区)违法建筑防控责任,健全网格化的违法建筑防控和治理体系;率先在城区创建“无违建”,各县(市、区)均要在2017年创成“无违建创建先进县(市、区)”。

  5流动人口管理专项行动

  减员增效遏制流动人口上升

  目标

  2016年底

  流动人口上升势头得到有效遏制,流动人口数量较专项行动前(9月底)减少5%。

  2017年6月底

  减少10%以上,切实实现“减员增效”的目标。

  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率、居住信息准确率、出租房屋信息采集率达到100%。

  为顺利实现目标,我市已明确要全力开展排查。由乡镇(街道)牵头,常态组织对辖区流动人口及居住出租房屋,特别是沿街店铺、流动摊贩、建筑工地、简易工棚、封闭小区等,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清理。各地要建立健全动态巡查机制;每月组织对乡镇(街道)流动人口、出租房“三率”抽查。

  全面加强流动人口居住地管理,实行居住地负责制。对居住在企业安排的集中居住点内的流动人口,用工单位必须提供其居住点安全条件保障。强化日常安全检查和信息登记并报备乡镇(街道)。对居住在出租房的流动人口,房东必须提供其安全条件保障,并每月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向乡镇(街道)报告出租房、承租人相关变动信息,乡镇(街道)要同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核实信息。对居住在无主工棚等的流动人口,由居住地乡镇(街道)牵头,定期巡查清理,属危房的立即强制清理。积极鼓励企业集中解决员工住宿问题。

  健全管理格局。切实形成“镇街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大格局。

  健全工作保障。公安、消防、住建(房管)、安监、市场监督等许可审批部门要建立居住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安全隐患举报、公示、督促整改、书面报告、问题抄告和政府挂牌督办等长效管理机制。要结合转型升级,大力推进“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严格按照不低于500-800:1的比例配备流动人口协管员。

  加大执法力度。公安机关特别要加强对居住在出租房内流动人口违法犯罪苗头、隐患的排查和高危人员的动态管控,严厉打击流动人口违法犯罪活动。对拒不整改、阻挠抗拒的业主,各职能单位要一律对其顶格处理,符合拘留条件的,公安机关一律依法对其拘留。

  6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消防安全整治专项行动

  木楼梯木隔断木楼板“三木”将依法拆除

  目标

  实现“四个100%”

  2016年11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系统录入率达到100%。

  2016年12月底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整治合格率达到100%。

  2017年6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民宿整治合格率达到100%,房东、业主、员工、租客培训率达到100%。

  有目标更有行动!我市提出要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民宿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花名册和工作档案。今年11月底前,将全部数据录入消防安全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今年12月底前,各地要全面使用相应的手机app,实现网格信息录入、查询更高效、便捷。

  开展大整治。全力推进木楼梯、木隔断、木楼板“三木”的依法拆除,对合用场所进行防火隔墙,逐村逐户实施电气线路改造、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面推行明火集中使用和电瓶车户外集中设置充电点。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够马上整改的,立即责令自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单位,要责令房东、业主立即停租停用,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

  开展大管控。各地、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落实刚性执法“五个一律”要求: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一律依法关停整改;凡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凡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依法不予准入登记备案;对拒不整改安全和火灾隐患,擅自拆封使用的房东、业主,一律依法予以拘留;凡发生亡人火灾责任事故的,一律依法追究房东、业主刑事责任。

  基础大夯实。一是全面实施准入登记备案。今年11月底前,各地要选择1-2个乡镇(街道)先行试点;今年12月底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和合用场所准入登记备案达100%;2017年6月底前,所有居住出租房准入登记备案达100%。二是探索长效管理模式。各地要探索由社区、村(居)牵头建立居住出租房租赁公司,统一代理本区域内居住出租房的出租,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居住出租房,不准予出租;各地可先行在1-2个社区、村(居)进行试点。三是各地要对本区域内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和火灾隐患集中区域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摸并设置微型消防站。今年12月底前,所有流动人口、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要设置微型消防站,居民住宅区要设置电动车停放充电点。四是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定期抄告制度,对涉及治安、建筑结构安全、无证无照经营、安全生产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抄告有关主管部门,各有关主管部门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7市区旧市场整治提升搬迁专项行动

  超50家旧市场今年整治提升

  目标

  今年年底前明确六虹钢材市场搬迁方案,启动温州市水产批发交易市场、温州市印刷物资市场等一批市场的搬迁工作;完成旧市场整治提升50家以上,关闭16家,新建7家。

  明年6月底前市区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市场整治率达到100%。

  明年年底前旧市场整治提升70家以上,关闭21家,新建6家,搬迁或启动搬迁8家以上。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中心城区204平方公里内旧市场的整治提升搬迁工作。

  旧市场因年代久远,一些消防设施老旧,再加上一些住户擅自改变内部结构,经营生活混杂,存在不少安全隐患。接下来,我市将对市区旧市场进行铁腕整治,具体将开展市区市场大排查、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推进就地改造大提升、加快市场异地大搬迁这四大行动。

  在开展市区市场大排查上,各区、市级功能区要对辖区内市场的主办单位、经营现状、市场面积、摊位数量、经营户数、安全隐患点等情况进行调查,摸清底数。重点掌握市场建筑物的建设年代、建筑质量、建筑材料、违章违法搭建、危旧建筑、建筑设施损毁、消防设施和通道使用等情况,在排摸基础上建立“一场一档”。

  开展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中,我市将重点对建筑间距小、摊位设置拥挤、货物堆放不合理、消防设施落后、无专用消防通道等情况进行综合整治,督促市场主体制定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对市场内建筑物、公共设施等有损毁情况的,要及时予以修缮加固。对市场内建筑物经鉴定为D级的危房、各类违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要立即依法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并提升改造困难,违法违规设立的市场,要坚决依法予以关停取缔。

  市场不仅是消费流通场所,也是一座城市的商业名片,事关城市形象。对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场业态布局规划、各项手续和配套设施较完备、具有转型提升空间的市场,原则上进行就地改造,通过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商业业态,促进市场转型升级。据了解,近期要进一步研究完善温州商贸城提升发展方案,加快推进温州商贸城、温州浙南农副产品市场等一批市场的改造提升步伐。

  同时,对市区内不符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市场业态布局规划、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环境、设施陈旧业态落后、配套服务设施不齐全、并且提升改造困难的市场要进行异地搬迁,近期重点加快推进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温州市六虹钢材市场等市场的搬迁工作。

  8双屿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到明年下半年城中村全部拆除

  目标

  到2016年底完成中央涂片区、瓯浦垟等旧村拆除。

  到2017年上半年完成垟田二期、牛岭二期等城中村改造项目拆除。

  到2017年下半年完成营楼桥、箬笠岙、双岙等3个村整村拆除,实现双屿范围内城中村全部拆除。

  双屿是全市“大拆大整”专项行动的重点区域。

  在强化危房隐患整治上,要求在2016年底前完成国有土地上D级危房解危工作,城镇危旧住宅治理改造率达65%以上;2017年上半年完成城镇危旧住宅治理改造工作。

  在强化城中村整村连片改造上,将全面启动瓯浦垟、垟田、牛岭、营楼桥、箬笠岙、双岙6个城中村改造,重点抓好土地征收、签约和房屋拆除工作。2016年11月底前,中央涂区块昆仑路建设项目拆除到位;年底前,中央涂片区全部清零,完成瓯浦垟整村和垟田、牛岭一期27.9万平方米旧房拆除,完成垟田二期991户整村签约。2017年上半年,完成牛岭村二期、垟田村整村的旧房拆除;2017年下半年完成营楼桥、箬笠岙、双岙整村签约、腾空、拆除。

  围绕出租房、危旧房、低小散企业和城中村等四类重点,双屿将强化拆违乱象治理。2016年底前拆违15万平方米;2017年上半年实现出租房、危旧房、“低小散”企业和城中村等四类违章建筑处置率100%,拆违7万平方米;2017年全年拆违8万平方米,2017年底70%社区(村)创成“无违建社区(村)”,达到“无违建街道”创建要求。

  同时,双屿将强化安置建设提速。要求2016年底前开工垟田、温化一期等11.2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2017年开工瓯浦垟、垟田、牛岭等6个项目共77万平方米安置房建设。在加快产业平台建设上,将以鹿城工业区为核心,谋划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加速推进鹿城工业区一期“退二进三”,2016年底前建成众创空间2万平方米,2017年完成鹿城工业区15万平方米有机更新。在加快市政配套项目建设上,将对黄龙山等5个山体公园和东瓯王墓特色公园实施精品化改造,对104国道等6条主干道实施洁化、绿化、亮化、彩化提升。(温州日报 记者 林明 林乃鹏 夏晶莹 李中)


标签: 拆除;危房 责任编辑: 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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