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上的共享单车吸引市民好奇的目光。刘伟摄
近日,温州的大街小巷出现了一道道靓丽的风景线——共享单车。时尚造型、无桩借还、绿色节能、方便智能,这款新兴的交通工具一进驻温州,便迅速受到市民们“追捧”。
然而,共享单车在帮助解决城市交通“最后一公里”出行难的问题时,也逐渐暴露出它在监管、运营、维护等方面的“痛点”,引发政协委员们的关注和热议。
日前,记者采访部分政协委员,通过他们的视角,畅谈和展望共享单车的未来之路。
骑行初体验——
随借随还新潮又方便
市政协委员、市鼎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总经理陈晨打开手机中的“摩拜单车”APP,页面上显示了距离最近的自行车位置。这是他为了调研共享单车特地下载的。“通过几次骑行的体验,我发现共享单车非常方便快捷,随借随还,用手机支付费用即可。”
相较于公共自行车的“市民卡”开锁,共享单车的“手机软件”开锁让陈晨看到了它的另一大优势——能为外地游客带来便利。“设想今后,游客们通过骑单车这样的绿色出行方式游览温州,既是一种短途出行的选择,又是一段新鲜有趣的体验。”
目前,进入温州市场的共享单车品牌主要是摩拜单车和永安行单车。据最新数据显示,摩拜单车在进驻温州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投放量达到五六千辆,永安行单车的投放量为1300辆,两个品牌的共享单车投放点均以茶山大学城为主。
“共享单车‘无桩借还’,对于那些不在公共自行车覆盖点的市民来说比较便利。”市政协委员、拉芳舍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时列对此深有体会。由于他家附近没有公共自行车停车桩和公交车站,短距离的出行令人犯难。“共享单车即停即走的优点就解决了这一难题。”
街头显乱象——
随意停车暴露监管缺位
共享单车为市民们出行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一些不容忽视的乱象和隐患。
车辆随意停放,是最突出的问题之一。市政协委员、市旅游局副局长余爱玉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市民在使用共享单车后,便随意将车停在人行道、盲道甚至公交站台等公共区域。“这些自行车有的无序堆叠在人行道,有的零星散落在机动车停车位上,不仅有损市容,还影响公共交通秩序。”余爱玉担忧地表示,目前共享单车在温州仍处于试水阶段,若不及时出台制度进行管理规范,随着投放规模扩大,势必给城市管理带来更大挑战。
此外,共享单车在其他城市的迅速扩张,提前为温州预示了“成长的烦恼”——高峰时期集中使用,给交通带来巨大压力。4月25日,上海浦东新区将辖内40个路段划入非机动车“负面清单”,一律禁停禁行。同日,杭州市相关部门发出公告,“五一”假期期间,非机动车在西湖景区等地禁停禁行。市政协委员、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缪心毫认为:“共享单车作为一种准公共产品,应将规模限制在城市承载能力之内,有序融入温州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才能健康发展。”他建议,温州布局推广共享单车,应根据城市道路情况稳步进行,让它成为现行公共交通系统的一块“拼图”,而不是“大干快上”,给原本就拥挤的道路“添堵”。
吴时列最为关心的则是共享单车的押金安全问题。他表示,共享单车服务的提供者是企业,并非政府兜底的公益性项目,用户的资金安全难以令人放心。“部分共享单车企业的押金池没有受到第三方进行监管,存在被非法挪用的风险。此外,若企业因经营不善退出市场,用户交纳的押金很可能‘有去无回’。”吴时列担忧地说。
据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正着手制订共享单车准入机制和相关管理办法。目前,管理办法处于征求意见阶段。
委员献计策——
补齐“短板”融入公交体系
如何化解这些正在发生或将要面临的难题?怎样才能让共享单车更好地发挥便民利民特点?委员们结合观察与调研,纷纷提出意见建议。
余爱玉认为,规范共享单车管理,需要政府部门、企业的共同努力,其中,政府应起到主导作用。“共享单车属于公共服务产品,通过公共资源盈利,只有在监管下才能确保市场良性健康发展。”她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应在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对用户、企业进行指导及约束,规范用户行车与停放秩序,同时明确运营商、人、车之间的权利与责任。与此同时,市民也应该遵守社会公德,文明用车、文明停车。
对于共享单车押金潜在的资金风险,吴时列建议市金融监管部门对押金实行全额托管,设立押金专用账户,并公开收费标准。对于收取押金额度较大的企业,可要求其建立保证金机制,即按照收取押金总额的一定比例向监管部门交付保证金,以确保用户押金的安全。
对于共享单车与公共自行车之间的“博弈”,陈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两者关系不是简单的竞争关系,应当是共生共荣、互促共进。“公共自行车通过共享单车,可以看到服务升级趋势,促进自身升级换代,增加‘手机定位’‘无桩停放’‘扫码取车’等实用功能,并提升外观和舒适度。另一方面,共享单车可以借鉴学习公共自行车在运维、调度上的成熟的经验做法,提高服务效率。”陈晨建议,公共自行车主管部门和共享单车企业要加强学习意识,不断弥补自身短板,相互融合发展。“无论是有桩无桩,圈养还是放养,最终目的都是服务群众,真正让群众‘最后一公里’舒心又放心。”
委员评论
以“负面清单”
管好准公共产品
市政协委员、温州大学法政学院副院长缪心毫
当前,共享单车由企业供给并运营,是资本市场推动与主导下资源有效配置的结果,而公共自行车的免费使用是以政府的财政支出为基础。相较而言,前者作为一项“准公共产品”,更为公平高效,能有效地减轻地方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压力。
目前,共享单车出现的诸如乱停乱放等问题,是准公共产品由企业提供时伴随而生的市场失灵所导致的。因此,遏制共享单车乱象,在发挥市场无形之手作用的基础上,要用好政府的“有形之手”,明确监督和管理部门,加快出台管理办法,对企业和用户行为进行监管、引导。在监管方式上,建议采取负面清单的方式,如对共享单车的停放,明确哪些区域不能停;对骑车人,明确哪些人不能骑;对企业,明确哪些车辆不能继续使用,哪些地区不能投放等。
此外,政府还要将重心放在对共享单车的配套服务上,如加强对共享单车停放点、自行车道系统的科学规划,使共享单车的发展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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