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卡或称充值卡、储值卡、消费卡等,其营销方式是先付费再消费,但由于准入门槛低、消费周期长等诸多因素,导致预付卡消费渐成纠纷高发区,而监管存在“盲区”和惩处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更让消费者维权之路举步维艰。为规范预付消费行为,减少此类消费纠纷发生,日前,温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向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函:建议对预付式消费行为依法加强监管力度。
商家违约造成的预付卡投诉近九成
据统计,2016年温州地区关于预付消费的投诉案件共计1555起,涉及餐饮、美容美发、食品保健品、体育用品等领域,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投诉合计211件,约占13%,因商家原因引起的投诉有1344件,约占87%,其中因商家停业、歇业、失联引起的投诉共计820件,约占53%,凸显问题的严重性。
据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温州地区因预付消费业务开展不利而直接跑路的商家达263家,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负面社会影响,甚至频发群体事件。不法商家通过预付消费业务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事件在浙江乃至全国范围都广泛存在。
该负责人认为,此现象的背后,更多的原因在于商务系统基层单位在预付卡管理上视而不见,监督、查处不力,一定程度上也助长和加剧不法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温州仅12家商事主体纳入备案监管
2012年9月,商务部曾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作为主管部门,商务部将企业发、售卡经营列入监管之中。该《办法》规定,企业从发、售卡之日起应向商务部门备案。
然而,市消保委调查发现,温州目前发、售卡企业有备案的仅12家,浙江省也仅188家,且备案的多为大型商场内的知名品牌商家。此外,绝大多数商家及消费者甚至不知道国家有管理预付卡的相关法规,更不清楚预付卡的监管主体是谁。
那么,发、售卡企业进行备案对消费者来说有什么意义?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不同企业和发卡规模,商家在备案发、售卡时必须提前交“押金”,同时,企业也可通过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担保函,证明其有发卡和赔付能力。因此,备案制度的落实将成为消费者在商家未能履行义务后追回损失的有效途径。
不要让预付卡消费成监管“盲区”
针对监管层面所存在的问题,市消保委认为,预付卡消费不应成监管“盲区”,依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商务部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预付消费业务负有法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并有权对违法主体予以行政处罚。
为此,市消保委建议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从四个方面遏制充值卡乱象:一是加强预付消费备案制度的宣传、引导,特别要将备案制监管“落地”;二是尽快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与地方政府的信用系统联网,以此对违法行为施以震慑;三是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和处罚,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四是对监管不到位导致商家频发预付卡违约事件的基层组织实施监督。
相关案例
案例一:
“鲤鱼门”老板跑路,涉及充值金额超百万
温州海鲜楼“鲤鱼门海鲜量贩”曾因推出“海鲜量贩”概念而名噪一时,2015年11月份突然停业后,与部分消费者因预付卡充值余额发生纠纷,其负责人更一度“失联”。
“虽然‘鲤鱼门’的老板失联前一再表示会再开业,但现在一直没有消息,拖欠物业的钱还没还,更别说卡里充值的钱。”“鲤鱼门”所在的龙湾区新世纪商务大厦物业有关负责人吴先生表示,自己既是物业方,也是消费者,在“鲤鱼门”充值了将近一万元,而他这里也登记了近百位充值后无法退款的业主,涉及金额100余万元。作为业主代表,吴先生多次向监管部门投诉,但由于“鲤鱼门”的老板电话关机,退款维权的事情也陷入僵局。
吴先生表示,“鲤鱼门”开业之初,广告宣传铺天盖地,本是出于对产品的喜爱和消费的便利性充值的预付卡,现在却像一根鱼刺牢牢卡住了自己对预付式消费的热情和信任。吴先生认为,监管部门应多有作为,对失信发卡商家进行严惩,尤其要阻遏“小店跑路”现象,帮助消费者有效地维权,而不是让人无奈选择忍气吞声。
案例二:
肯德基团购电子券过期未消费,商家不予退款
近日,消费者柯先生向记者投诉,去年双十一网购活动中,肯德基通过“肯德基会员官方旗舰店”进行优惠促销,推出“炸鸡特权—吮指原味鸡(30份)”169元预付消费活动。他按其要求一次性预付169元,购买了价值300元的30份吮指原味鸡电子消费券,相当于5.6元一份,比实体店购买便宜近一半。其后,柯先生陆续持电子兑换券正常消费。截至2017年5月8日,剩12份电子消费券未使用。
5月10日,柯先生查阅肯德基官方微信公众号发现,在未收到任何官方提示信息的情况下,他剩余的12份电子消费券因为过期,全部被肯德基作废,卡内余额也不予退还。
柯先生认为,肯德基应在团购券过期前向消费者主动提醒,这样可以避免消费者因为事务繁忙而忘记去消费,同时还应将未消费的金额进行退款处理,而不是单方面作废。
案例三:
预购水票不能用、押金不能退,涉及金额千余万
“中国一字矿泉水”在温州家喻户晓,其生产厂家是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一度还是明星企业,常年用户超过3万多户。然而,自2015年12月开始,鹿城区市场监管局接到18件涉及该公司的消费投诉,投诉内容包括购买的水票不能使用、押金不予退还等,涉及金额达一千余万元。
消费者鲍先生称,当初他缴纳了2000元押金,该公司向其承诺每年可获得30桶免费矿泉水,这笔押金约定可以退。但由于经营和公司股权转让等系列问题,该公司2015年底停产了,导致送水工不再接收当初“赠送”的水票,而消费者的押金也无法退还。
浙江正益集团饮料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孙红敏称,该公司从1995年开始实行“押金吃水”模式,即用户预先缴纳一定金额押金,公司“免费”赠送一定数量的桶装水,到2003年才停止实行该种模式。虽然公司停产,但公司有厂房、办公房、店面等,只要能够出售,以资抵债还是够的,但难就难在因手续问题无法出售转让。
鲍先生则认为,信用才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无论企业在经营或内部调整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都不应把损失转嫁到消费者身上。相关监管部门也应尽快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对类似的预付卡信用风险进行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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