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代表在线》栏目报道了瓯海梧田一处违建水产市场历经市民举报,建成5年仍然拆不了。瓯海区委区政府对该报道内容高度重视,瓯海区副区长周金平昨晚牵头,召集区委宣传部、梧田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等相关部门为此事召开专题会议。
昨晚11时,瓯海区政府答复:综合执法,依法处置。记者追问是否有具体处置方案和时间表,瓯海区方面未予以明确答复,表示相关部门已经进行衔接,问题最终会得到妥善解决。
代表说观点
建议尽快拆除违建,同时建设一个合法市场
省人大代表,泰昌集团副总裁、党委书记王茂法
水产市场形成发展至今,有其历史背景,也说明了这一片区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市场需求。因为政府部门没有及时加以引导,才形成了今天的规模。
我建议,如果周围还有类似市场,主管部门可以将其整合,加以规范。如果没有类似市场,客观上又的确存在水产品交易需求,主管部门应该考虑重新规划建设一个新的市场。
对市场既不加以引导、规范,又没有及时查处违建问题,也就是说,街道和相关部门在过去五年是失职的。现在市场对周围居民带来了噪音等环境污染,政府部门可以集思广益,尽快拆除违建,同时选择合适地段建设一个合法市场,既消除对周边市民的影响,也有利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违建水产市场拆除后,应妥善解决后续问题
温州市人大代表、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主任叶连友
瓯海区人大代表、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拆迁征收法律部主任程约
针对报道披露的违建水产市场为何5年拆不掉的问题,首先要明确何为违法建筑?违法建筑的拆除程序是怎样的?
《浙江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第三条规定,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超过规划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和构筑物,包括城市、镇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和乡、村庄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
依照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如强制拆除水产市场的违法建筑,则应在执法部门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后,而水产市场逾期不拆除又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起诉的,自法定期限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由执法部门向区政府报告。区政府在收到报告之日起六十日内书面责成相关部门强制拆除。
根据上述规定,水产市场所搭建的构筑物没有取得相关的许可审批手续,则为违法建筑。现因水产市场带来的噪音、环境污染影响到周围居民的生活,依法应当予以拆除。
但水产市场拆除后,还应妥善解决后续问题,不然也可能是治标不治本,又会在其他地方违法运作。故建议政府部门合理地对整个区的水产市场、水产公司的管理和运作进行统一规划或整合,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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