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车轻微刮擦 三人被判徒刑
2017年11月22日 08:33:33
来源:
温州网–温州晚报
温州网讯 一场轻微的交通事故,竟然在等待交警来处理的几分钟内,演变成一起刑事案件。日前,乐清法院审理了被告人叶某、李某、鲍某故意伤害罪一案,当庭判决三名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鲍某有期徒刑八个月。
叶某今年23岁,乐清市龙溪乡人;李某27岁,乐清市大荆镇人;鲍某29岁,乐清市大荆镇人。
去年11月25日下午6时许,叶某、李某、鲍某等人驾驶轿车途经乐清市大荆镇中庄村路上时与被害人陈某的轿车发生刮擦,三名被告人便追车到大荆镇一宾馆后门的弄堂里。
停车查看后,叶某、李某、鲍某与被害人陈某对刮擦事实均无异议,双方同意报警处理。
但就在双方等待交警到来的时间里,三名被告人与被害人陈某等人发生争执。被害人陈某的一位亲戚出来说了几句不好听的话,随后双方便你一句,我一言开始争吵。很快,双方将对骂发展成肢体冲突。叶某、李某、鲍某用手机砸向被害人陈某鼻梁骨,将被害人陈某鼻子打伤。经司法鉴定,被害人陈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住院十几天,医药费近4万元。而三位被告人也受轻微伤。
今年4月,叶某、李某、鲍某主动到乐清市公安局大荆镇派出所投案。11月7日,李某、鲍某家属与被害人陈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经济损失7万元,陈某对李某、鲍某表示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定,作出如上判决。
标签:
交通事故;交警;刑事
责任编辑:
杨静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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