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去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同步铺开“城市农村全覆盖、所有市县全启动”的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同时印发《温州市创建浙江省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力争通过3~5年实现我市下辖的所有县(市、区)、功能区及市本级全部创建达标。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邱华萍在本期《政策说》为大家解读《方案》。
“加快‘食安温州’建设
推动四个‘明显提升’”
记者: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问题一直是关乎民心民情的重点话题。我市出台《方案》是基于什么样的背景环境?根本目的是什么?
邱华萍: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是国务院食安办近年来部署开展的一项重要的创新试点工作。浙江去年启动食品安全市、县(市、区)创建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对各地(市)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在此背景下,我市细化出台了《方案》,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创建这一载体,落实好“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加快“平安温州”“食安温州”建设步伐,保障市民吃得放心,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产业发展水平和群众满意度等四方面“明显提升”。
“通过2~3年的创建
全面达到三大目标”
记者:通过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工作的开展,各县(市、区)、功能区要达到怎样的目标?
邱华萍:全市11个县(市、区)及2个功能区预计通过2~3年的创建周期,全面达到以下三大目标:
(一)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完备。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和食品安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监管所需的人、财、物投入;监管执法实现全覆盖,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食品行业依法诚信经营,产业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
(二)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良好。食品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三)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较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高,对当地食品安全现状总体满意度逐步提升。
“七大专题工程内容涵盖丰富
包括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等”
记者:今年,我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七大专题工程”建设,这“七大专题工程”包括哪些具体内容?
邱华萍:“七大专题工程”包括食用农产品源头质量安全提升工程,集中交易市场管理规范提升工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工程,食品“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治理提升工程,食品应急处置能力提升工程,科普宣教及社会共治工程,食品类违法犯罪集中惩治工程。
这七大专题工程内容涵盖丰富,包括开展绿色生产,应用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健康养殖和高效低毒农兽药使用等技术;对食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贸市场等市场开办者建立实施严格的市场准入、退市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不合格产品、违法销售行为信息向社会公示,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餐厨废弃物得到规范处置;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置体系,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定期在包括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体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及时立案查办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依法从严从重予以查处,等等。
“在创建过程工作中
注重解决难点问题”
记者:围绕《方案》,在这一轮全市范围的食安城市创建中已经取得了哪些具体的成效?
邱华萍:创建省级食品安全市县是关乎千家万户、让全体市民真正获得实惠的民生工程。我们在创建过程中十分注重聚焦、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比如,今年以来我们在全市范围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加强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全市现有2199家生产主体出具合格证;启动城区农贸市场改造升级100家,落实奖补资金5000万元,目前已完成追溯体系、快检体系建设的城区农贸市场有83个,城区农贸市场追溯体系、快检体系建成率达97.6%;推行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完成食品小作坊登记数1526家,取缔生产条件不符合小作坊及黑窝点小作坊95家;加快大型、特大型餐饮企业和学校食堂“阳光厨房”建设步伐,共建成“四类”阳光厨房1296家;进一步加强我市餐厨垃圾规范化管理工作,通过实施特许经营,实现收集、运输、处置全程监管,从源头控制制售“地沟油”,全市已有7163家餐饮单位安装油水分离装置,6297家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回收餐厨废弃油脂的无害化利用率达100%;严厉惩治食品类犯罪,今年食品犯罪刑事立案已达143起,采取强制措施364人,追究刑事责任175人,取保候审189人,移送起诉333人,等等。
这些通过创建工作取得的成效,都实实在在地反映在我市公众食品安全满意度、获得感的提升上。
看浙江新闻,关注浙江在线微信
凡注有"浙江在线"或电头为"浙江在线"的稿件,均为浙江在线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浙江在线",并保留"浙江在线"的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