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市民王先生的父亲到状元某银行办理存款业务时,被引导办理了保险业务,王先生得知情况后认为不妥,要求银行退保,银行不予处理,王先生只得向龙湾区市场监管局状元市监所寻求帮助。
原来,王先生的父亲于2016年6月前往状元某银行办理定期存款的续存业务,银行工作人员称有一项新的业务,获得的收益比定期存款要高很多,但王先生的父亲年龄太大了,不符合办理要求,要王先生的母亲前来办理。王先生的母亲前往银行,根据工作人员指示办理了该项新业务,并收到了业务办理的回单。后来,王先生发现银行办理的是一项理财型的保险业务,而且存在较大的风险,前往银行交涉,要求办理退保,但银行不予处理。
被诉银行表示在办理业务时已经告知客户所办理的是保险业务,也说过该项业务在办理满5年时可提取最高收益,并表示已当场交付回单、保险合同也发到了客户的邮箱,不存在未告知的情况,因此银行没有过错行为,而且退保业务系对应的保险公司才能办理,银行无法处理。
调解人员通过投诉人王先生、被诉银行工作人员、涉及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三方,了解到详情后指出银行工作存在的瑕疵:一是保险业务与存款业务没有分离,都在存款柜台办理,容易误导客户;二是交付的回单仅有简单的业务办理内容,保险合同是发送到电子邮箱,没有当场将理财风险详细告知;三是存在故意引导办理的嫌疑,包括将不符合年龄条件的父亲换成符合条件的母亲,用老人的手机为不识字的老人注册电子邮箱并发送电子合同,淡化风险着重强调5年时的最高收益等。鉴于上述原因导致王先生的父母亲放弃最初继续定期存款的意愿而办理了保险业务,银行需要负一定的责任。经过调解,被诉银行与涉及的保险公司同意为王先生的母亲办理退保业务,于10个工作日内将本金8万元返还,双方达成和解。
调解人员提醒市民在办理金融业务时一定要仔细询问清楚,对收益与风险都了解后再做决定;同时建议银行、保险公司等部门面对老龄客户时,要有更多的细心与耐心,最好是能与其子女做好相应的沟通,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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