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讯 近日,市规划局网站挂出《温州市城市中心区A-14至A-29、A-36至A-45及A-49至A-56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批后公告,市区绣山路将西延进入横渎片区,横渎片区内规划设一所36班小学,配建2所12班幼儿园,沿横渎河区域可建小型文化设施和滨水慢行通道。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位于温州市核心片区中心区单元内,东至惠民路,南至市府路,西至开源路,北至锦绣路,规划总用地面积约60.73公顷,属横渎片区。修改后的规划用地图显示,该片区计划在横渎河两岸设多块二类居住用地,沿河区域设公园绿地。片区内配建道路共4条,分别为绣山路、横渎西路、横渎北路和横渎南路。
位于绣山路和横渎西路交叉口东北侧的A-18-2地块规划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27879平方米,规划建设一所36班小学(大班制)。位于锦绣路与惠民路交叉口西南侧的A-25地块内和位于横渎南路与横渎西路交叉口西北侧的A-37a-5地块内,规划分别配建一所12班幼儿园。另外,该片区还计划新增600个社会停车泊位,新增社区综合体育活动中心、社区医疗卫生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基层社区级养老服务中心等设施。
值得注意的是,位于横渎南路与市府路间的A-49b地块建筑限高为200米,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此前挂出的出让公告,该地块计划连同该片区内的A-28、A-44地块于今日出让,起始价68.4亿元,出让细则明确A-49b地块至少要设置两栋高度超150米的建筑。
此外,修改后的规划还要求该片区建筑采用现代简约风格,建筑主色调以浅冷灰及浅蓝色为主,沿惠民路、市府路不得设开敞式阳台,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宜采用开放通透的布局方式。部分沿横渎河布设的公园绿地内可设置小型文化设施,建筑面积不小于3000平方米。并结合横渎河、划龙桥滨水绿化带设置滨水慢行通道,慢行通道应包括步行道和骑行道,步行道宽度一般为2~4m,并同周边绿地内的慢行系统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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