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治水攻坚,水清岸绿的水乡美景渐渐回归温州人的生活。陈立波摄
随着大力治气,“温州蓝”成为我市环境“金名片”。资料图片陈辉摄
温州网讯 近年来,温州锚定“打造美丽中国的温州样本”、“五美”新温州等战略目标,明确未来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任务书、路线图和时间表,扎实前行。中央环保督察组入温后,全市上下一场如火如荼的“督察整改”成为温州环境蝶变的强力引擎。
这一道道“整改”考题就摆在我们面前。两年来,温州兼程奋斗,久久为功,大排查、大接访、大整治、大执法行动持续发力。同时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六城联创”“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等中心工作,聚焦产业结构低小散污、环境基础设施滞后、环境管理长效机制缺乏等突出短板,解决了一批长期难以解决的“老大难”“硬骨头”问题。
全员紧抓主线任务压实生态环保责任
市领导在专题调研生态环保工作中强调,要系统深入学习和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走在前列、示范引领为总要求,以“问题短板”为导向,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五美”新温州的生动实践有力支撑温州都市区高质量发展。
在2017年市第十二次党代会、2018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后,我市出台《温州市高标准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高质量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行动的实施意见》,为未来五年全市生态环保工作谋篇定调。
两年来,全市推进生态环境建设以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为突破口,强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全市生态环境建设和督察整改推进会议,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28次研究部署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全市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浓厚氛围。党政主导、人大政协监督、纪委组织部支持、宣传助推,发改、经信、生态环境、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形成合力。
“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放过”,领导领办承办、工作督导、考绩考核、约谈警示、履职监察、核查销号等六项制度并驾齐驱,“1+4”问题清单推进整改工作,已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效。
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16个具体问题完成整改11项,按时序要求完成阶段性整改2项;516个交办信访件已处置到位510件,完成率为98.8%;21个举一反三相关问题已完成9项,一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以解决,全市环保信访投诉量下降近20%。
四大“攻坚战”铁拳执法打出“温州力度”
经过持续努力,“温州蓝”已成为我市环境“金名片”。市区大气环境优良率从2013年的68.8%上升到2018年的95.1%,全省排名并列第一,今年1至6月为97.2%,全省排名第二。
远不止大力治气,近年来,我市始终高强度推进治水、治气、治土、治废四大攻坚战,结合环保督察整改,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全域治水,全市先后完成4万多个入河排污口、1245家涉水工业企业废水排放口整治,平原河网水质持续提升,“国十条”站位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大力治气,我市共淘汰3673台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1743家“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515家重点行业VOCs治理减排项目,2018年实现历史性突破,提前两年达到国家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标准;开拓净土,2416个农用地样点土壤质量详查和1858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采集,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规范清废,市综合材料生态处置中心、西向生态填埋场等治废重大环保设施均建成投用。
保持环境执法的高压态势。近五年全市各级环保部门共立案处罚11248件,向公安部门移送案件1035起,行政拘留266人,刑事拘留1247人,打击取缔非法环境污染窝点12200个,有力处置全市143起有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全力守住环境安全底线,打击力度在全国地级市位居前列。
治污
2018年启动制鞋、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新七大行业共1.4万多家企业整治,截至今年6月,已完成3269家企业整治,完成率65.38%,其中关停淘汰企业2545家,规范提升企业724家,超额完成二季度50%的市政府督政目标。
市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77.46%,县(市)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达到48.87%,全市累计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3683个,覆盖率68.2%;建有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行政村达2906个;累计完成农村公厕改造10034座。
创美
2016年转型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目前洞头区已荣获国家“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命名,洞头、泰顺、文成获得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命名,永嘉县通过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验收。实施乡村振兴“六千六万”行动创成省级美丽乡村示范乡镇35个,建成市级乡村振兴示范带16条;强化“精建精美”,瓯江两岸、塘河水岸、历史文化街区、三垟湿地公园、城市中央绿轴等“两线三片”建设初具规模;开展美丽温州提升工程建设,建成“醉美自然”“蒲州新韵”等两批28个美丽点位示范样板。
建设基础设施
近年来我市已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47座,合计处理能力179.6万吨/日。其中市区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4座,合计处理能力100.6万吨/日;全市累计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8座,焚烧处理能力9285吨/日,在用生活垃圾填埋场4座,设计填埋能力555吨/日,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座,设计处理能力350吨/日,合计处理能力10190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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