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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法院出台十项举措服务 保障温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2019年08月27日 16:57:10 来源: 温州网 通讯员 温萱

  记者日前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进一步推动温州城市高质量发展,温州两级法院在继续抓好服务保障“两区”建设、营商环境优化,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中心工作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为全面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区域中心城市提供司法保障的十项举措》及责任分解方案,从十大方面服务保障温州区域中心城市建设。

  在提供优质司法诉讼服务方面,认真落实司法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提供当场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等便利诉讼服务,全面推广应用ODR平台和浙江移动微法院,实现指尖上立案、开庭、送达、调解、执行;在促进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方面,探索个人债务集中清理机制,给经营失败的诚信企业家以适当宽容,并以此为突破口为推进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提供温州样本;在提升行政审判效果方面,探索完善行政诉讼异地交叉管辖机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和行政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的作用,压缩法院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征收补偿、责令交地决定的审查期限,及时作出裁定;在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方面,加强对商业模式、文化创意、网络软件等新领域创新成果的保护,年内建成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教育基地;在强化环境资源审判方面,增挂环境资源审判庭牌子,在旅游景点、文旅产业集聚的地方,探索设立旅游法庭或旅游巡回审判点,探索构建集诉前调解、法律咨询、案件速结速执于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方便游客诉讼,及时化解旅游纠纷;在司法审判领域,深化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全国示范法院建设,联合民政部门探索设立“婚姻登记联合工作室”,加大对陷入危机婚姻的救治力度;在基层基础建设方面,着力构建完善“场所+机制”“线上+线下”“城镇+乡村”“国内+国外”四位一体、融合发展、温州特色的解纷模式,助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资源共享、调解优先、司法终局”的多元纠纷解决新模式;在积极参与信用温州建设方面,年内探索建立诉讼失信信息数据库,开通特殊主体信息查询甄别系统,定期将新产生的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法人信息推送到温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让失信主体“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探索对因一时失误、如实申报财产,没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企业经营者被执行人实行有条件取消部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为企业经营者重新创业松绑;在完善“三服务”长效化机制方面,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社会治理、城市管理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不足,提出解决意见建议,依法保障、引导、支持有利于区域中心城市建设的经济活动和社会管理活动等。

  据温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介绍,制定出台的十项司法保障举措要求两级法院从立案、审判、执行及职能延伸等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法院司法化解矛盾、保护权利、维护稳定、促进发展和规制引领、行为示范的职能作用,依法保障、有力服务东南沿海区域中心城市建设,为加快构建极具综合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的温州都市区,努力打造浙江坚实“铁三角”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标签: 温州;司法保障;法院;温州市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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