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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人大常委第一次审议《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2019年08月28日 11:25:29 来源: 温州网 记者 潘涌燚

  养犬管理是不少市民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8月27日,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审议了《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

  近年来、城乡居民养犬日益增多,因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安全、卫生、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加快养犬管理立法的呼声强烈。

  记者注意到,该《条例(草案)》共六章三十六条,坚持科学规范,明确了四项原则,贯彻了“最多跑一次”的改革理念。草案规定应当建立养犬登记及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合理设置养犬登记服务点,实现强制免疫与养犬登记一站式服务。

  针对犬只伤人、烈性犬出户威胁公共安全等公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条例(草案)》作出了明确回应。一是明确在全市依法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草案规定犬只应当接种狂犬病疫苗,办理狂犬病免疫证明(第八条)。

  二是实行养犬控制制度。草案规定除特殊情形外,单位不得饲养犬只,个人不得饲养烈性犬。三是在限养区要实行养犬登记制度。草案规定养犬登记实行一犬一证,限养区内每户限养一只犬只,并就犬只初始、延续、变更、失踪、注销登记等情形分别作出明确规定。

  《条例(草案)》坚持依法管理,强化了养犬法律责任。《条例(草案)》明确对携带犬只出户、不符条件饲养犬只、犬只伤人等不规范养犬行为作出强制性义务规范。并对草案新设的行为规范,逐一明确了法律责任,主要为罚款和没收犬只。同时,草案还就设立犬只收容场所、建立犬只处置机制以及犬只经营活动做了明确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草案)》对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作为养犬管理主管部门予以进一步明确。

  据了解,此次《温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是第一次审议,接下来将于12月份再次提交审议。

标签: 草案;温州市;管理;审议 责任编辑: 汪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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