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全装修楼盘的交付,装修质量问题也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提升温州市住宅全装修工作水平,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近日市住建局发布《关于做好温州市住宅全装修相关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为住宅全装修戴上“紧箍咒”。
样板房和交付住宅“货不对板”,是消费者投诉的高发区。此次《通知》在加强样板房管理方面做了详细规定。要求加强交付样板房建造监管,交付样板房的装修方案应与审查合格的实体建筑工程装修施工图和主要材料设备清单一致。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对交付样板房进行验收,做好验收记录。
《通知》明确加强交付样板房证据保全和展示。在开盘预售之日起3个月内,房开企业应组织完成交付样板房影像证据保全和公证;在实体房源外设置交付样板房不足3个月即需移位调换的,拆除前也应完成影像证据保全和公证。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等应联合承诺按照设计方案和主要材料设备清单施工,承诺书在售楼处、交付样板房内醒目处展示。
进一步规范全装修主要材料设备清单的编制和展示,清单应在售楼处、交付样板房内醒目处公示,交付样板房内装修所用主要材料设备应按实标志其详细信息。同时,推行工艺样板房制度。在住宅全装修项目户内装修施工前,施工单位要制作一套装修工艺样板房,作为实际施工工艺的参照标准。
此外,《通知》还对试点装配式装修、试点质量缺陷保险、加强物业保修金管理、加强社会监督活动、加强执法检查机制等方面作了明确。例如,积极开展“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式施工、成品化装修”为特征的装配式装修试点工作;通过保险机构及第三方风险管理机构对住宅工程进行质量管控,推进住宅全装修质量保修,鹿城、龙湾、瓯海三区应先行开展工程质量缺陷保险试点;住宅全装修工程项目的住宅物业保修金应交存的住宅物业保修金计算基数应包含全装修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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