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安置好啊,签完字不到半个小时,400多万元就直接打进我的银行账户。”回想起签下货币安置协议时的情形,温州鹿城区南郊街道葡萄股份经济合作社居民任珍林喜不自胜。
任珍林是“安置提速”的其中一位受益者。记者了解到,到去年7月底,温州通过现房、统筹和货币安置等多种方式,已全面完成满8年以上1891户安置工作,让拆迁群众圆了“安居梦”。
面对征迁安置这一民生难题,温州市纪委书记、副书记到一线开展督导,并成立专项监督检查组,实行“五天一督查一通报”。市住建局以全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全力推进城市回迁安置问题集中治理。
拆迁安置,最关键的问题在于“房”。在做好8年以上未安置问题整改的基础上,温州联动推进5年(含)-8年以下待安置户安置工作,通过制定《安置房建设攻坚方案》和《安置房交钥匙认购攻坚方案》,全面拉紧安置房建设“进度条”,对安置前期存在的房源不匹配或不足等问题,采取多种方式提前予以化解,让拆迁群众“安居”更“安心”。
既抓“当下改”,更重“长久立”。日前,温州出台《关于建立征迁安置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今后各地新启动的征迁项目,原则上按“就地四年安置、异地三年安置”要求落实安置任务。同时,加大安置房建设攻坚在年度考绩中的权重倾斜,建立以开工、认购、建成、交钥匙为评价指标的考核机制,实行项目进度“一周一会商、半月一督查、两周一通报”;建立征迁安置工作奖惩制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逾期安置造成临时安置补助费超额支付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暂停属地当年土地出让指标。
温州的城市回迁安置问题专项整治,在全省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据介绍,下一步,市纪委市监委联合市住建局继续巩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深化日常监督和制度建设,通过数字赋能,建立“放心征迁”信息系统,开展线上监督,实现征迁安置全过程的整体智治,真正做到“依法征迁、阳光征迁、和谐征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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