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吆喝不能任性 广告更要守规
新《广告法》实施以来浙江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084起
2016年09月20日 05:00:11 来源: 浙江日报 记者 李知政

  浙江在线9月20日讯(浙江日报记者 李知政) 在新《广告法》实施满周年之际,省工商局9月19日公布了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查处的十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新《广告法》自去年9月1日实施以来,全省工商(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各类违法广告案件2084起,罚没款3225.86万元,有效地推动了全省广告市场秩序加快实现好转。

  记者注意到,随着互联网和金融行业的高速发展,此次曝光的违法广告案件中出现了如投资理财违法广告以及网页违法广告等全新的形式。其中,温州乐清协和中医门诊部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且无法一键关闭的网络广告案,也是新法实施以后首次查处的违法广告新案例。该案当事人在自己网站页面上发布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医疗广告,并且广告页面无法一键关闭,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相关规定。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1.2万元的处罚。

  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违法广告是近年来群众关注的热点和工商部门查处的重点。2015年,28岁的象山小伙倪海杉在其店堂、微信公众号、淘宝网店等场所、平台发布有关介绍自家祖传“老倪膏药”功能的广告,广告内容含有安全性断言或保证、说明治愈率等内容,且未经相关部门审批。随即受到责令停止发布、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罚款80万元的处罚。该案件也一度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入选了全国十大违法广告典型案例。

  据统计,违法案件的事发地区大都集中在经济较为活跃和发达的杭州、宁波和温州等地。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并以新《广告法》实施一周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强化案件查办工作,继续查处一批典型、恶劣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为广告市场营造一个守法诚信的可持续发展环境。

标签: 广告法;广告案件;查处;典型案例 责任编辑: 程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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